當初爲難民擔保,如今德國人要自掏腰包?是的!

當初為難民擔保 如今要自掏腰包?

一些德國地方教會和個人在過去幾年裡為難民提供擔保。現在被政府機構要求履行支付承諾。他們表示不服,並上訴法庭。但各家法院對此的見解完全一致。那麼,他們究竟要不要掏錢?

過去幾年來,有大約7000名德國人受到了來自德國官方就業中心和地方政府的信件,並因此而煩惱不已。信件的內容是要求他們支付款項,有些數目高達上萬歐元。這些錢是用於支付難民們所得到的哈茨4號補助金(長期失業救濟金)和住房費用。這些公民和地方教會為難民提供擔保,有些甚至早在2013年就開始,現在政府機構要求他們履行擔保義務,支付難民生活開銷。

當初為難民擔保,如今德國人要自掏腰包?是的!

比如比勒菲爾德地方教會管理部門表示,僅是威斯特法倫地區包括敏登(Minden)在內的四家地方教會就為58人擔保。與其它做出類似舉動的民眾一樣,這些地方小教會也以為,他們只需要在難民申請得到批准之前承擔這些尋求庇護者的生活費用。包括北威州、下薩克森州和黑森州政府當時也是這樣認為的。而現在,一項法律改動造成人心惶惶。

2016年的這次修法內容是:當時執政的聯合政府收緊移民德國的規定,修改之後的居留權法第68條強調"擔保聲明不會因為居留權狀態改變而自動失效"。2016年8月6日之前出具的擔保聲明有效期為三年,此後出具的擔保聲明有效期為五年。2017年1月,位於萊比錫的德國聯邦行政法院也確認了這一規定的合法性。

法庭判決:地方教會必須付款

聯邦行政法院的這一判決也成為了敏登行政法院的判定依據。8月8日,該法院以此為由判定呂布貝克(Lübbecke)地方基督教教會必須支付一位敘利亞女性戰爭難民的生活費,金額約為1萬歐元。

"所有擔保聲明中都有這條,擔保人的義務直到對方離境後才解除",敏登行政法院的一名發言人對德國之聲表示。此外,聯邦行政法院早在2017年1月便表示:難民申請者和得到承認的正式難民-這兩種居留權之間並無區別,因為二者都是出於人道目的。

換言之,有人為難民申請者提供擔保,如果申請者難民身份沒有得到認可,那麼擔保在其離境後結束;如果其難民身份得到承認,這一擔保將繼續有效,直到法定期限為止。敏登行政法院根據這一原則判定,這些地方教會必須付錢。

延伸閱讀:難民擔保人必須出錢?

"關乎人命"

除了一些地方教會組織以外,還有一些個人也在過去幾個月內得到了就業中心和地方政府的催款單。來自美因茨的醫生和醫學教授特拉貝爾特(Gerhard Trabert)就是其中一員。特拉貝爾特對於人道救助工作極為投入:作為醫生,他為無家可歸者提供診治;作為援助人員,他到地中海參加援救難民的工作。2015年,他也為8名敘利亞人簽署了擔保聲明。"當時必須很快完成",他對德國之聲表示,"畢竟這關乎人命"。因此他迅速心甘情願地簽署了擔保聲明。

當初為難民擔保,如今德國人要自掏腰包?是的!

特拉貝爾特醫生

現在這位醫生收到了好幾份"帳單":吉森(Gießen)就業中心要求他支付1萬歐元,石荷州的雷德斯堡(Rendsburg)要15000歐元,美因茨要14000歐元。"這才只是第一批催款",特拉貝爾特表示。他擔心所有8名敘利亞難民所產生的總費用可能會達到30萬到40萬歐元。與其它提供擔保的民眾一樣,這位醫生也以為一旦申請者的難民身份得到認可,他們的擔保義務便結束了。特拉貝爾特表示,2015年的時候政界負責人也是這樣表示的。

就業中心受到抨擊

特拉貝爾特依然鬥志昂揚:"對於當時的決定,我並不後悔,還是會這樣做,一毫米也不會後退。即便現在政府要求我付錢,我至少將這8名敘利亞人從危及生命的境地中解救出來了"。就算這讓他陷入財政絕境也在所不惜?"無所謂",他表示。

但是,特拉貝爾特還是批評了就業中心的行事方式。"他們不能就那麼隨隨便便地救濟這些人一年半,然後找我要錢",他表示。他覺得就業中心應該直接通知他本人。"如果這樣,我也可以自己想點辦法。我有一個大房子,我們也可以完全用不同的方式來處理這些事情。"而這些可能性被剝奪了。

不過,擔保人們今年3月以來終於稍稍鬆了一口氣,他們紛紛收到延期償還通知:政府雖然還是會發出繳款通知,但不會直接扣錢。聯邦就業和社會福利部的一名發言人表示,目前會繼續採取這種所謂的"有期限的豁免"。他表示,聯邦政府希望為這一衝突"尋求得體適當的解決方案"。

留德圈APP,全德華人都在用!

幫帶、租房、二手、求職…

拼車、物流、打折、留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