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周庆川副处长到玉林市督导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

2018年8月9日至10日,自治区检察院监所处副处长周庆川率领调研组到我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推进工作情况。

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周庆川副处长到玉林市督导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

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副处长周庆川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咸冠南、监所检察科科长吴兴腾陪同调研。

调研组专门前往此次专项活动明确的两个重点推进单位福绵区、兴业县检察院进行实地调研,结合《玉林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要求,分别与两个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了座谈。

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周庆川副处长到玉林市督导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

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周庆川副处长到玉林市督导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

在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及两个基层检察院分别向自治区检察院调研组汇报了开展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就我市在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调研组反映,共同探讨研究办法,并简要汇报了今年来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咸冠南同志介绍了玉林市检察机关自今年4月起决定开展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行动的整体思路及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对福绵区、兴业县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

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周庆川副处长到玉林市督导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

自治区检察院调研组对我市检察机关率全区之先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体现了玉林市检察机关对提升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的高度重视和对检察职能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呈现了不少工作亮点。调研组同时对我市检察机关下一阶段的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细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措施,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和衔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二是要及时归纳总结,将监督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形成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能效。三是要通过专项行动促进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的全面进步。

自治区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周庆川副处长到玉林市督导财产刑执行检察工作

咸冠南副检察长表示,玉林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大力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工作,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提升监督实效,通过专项行动的成效带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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