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这些人被通报!两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被省纪委监委通报!

临沂这些人被通报!两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被省纪委监委通报!

山东省纪委通报5起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

根据中央第七巡视组巡视山东省的反馈意见,省纪委监委在全省部署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治理。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省纪委通报5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

1

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4年,经时任办事处主任景奉泰同意,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以出差补助、交通补助、取暖费名义,违规向全体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69.29万元,其中景奉泰个人违规领取津补贴共计8.3万元。2018年5月,景奉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2

东明县审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4年12月,东明县审计局在已实行车改情况下,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款购买5万元加油充值卡,2015年至2016年分5次以每次1000元的标准,发给包括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恩在内的1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2015年至2017年,该局公款购买电话充值卡15.19万元,以不同标准发给干部职工6.91万元。另外,王洪恩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7年11月,王洪恩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超建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新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佰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3

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柏林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2月至2016年4月,柏林镇以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向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57.81万元。其中,时任镇党委书记裴中军个人违规领取2.38万元,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长三违规领取2.59万元。2018年1月,裴中军、邵长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4

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岗位补贴和舆情信息奖问题。

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时任大辛庄街道党工委书记张福志擅自决定,违规发放岗位补贴共计18.69万元,其中张福志个人违规领取4800元;违规发放舆情信息奖共计7.07万元。另外,张福志还存在违规超标准乘坐高铁一等座问题。2018年3月,张福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5

淄博市淄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违规发放交通补助问题。

2016年7月到2017年3月,该局违规为5名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助共计7200元;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违规为1名工作人员发放驾驶补助2500元。2018年5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祝长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清退。

临沂这些人被通报!两人因违规发放津补贴被省纪委监委通报!

“大扫除”。谢正军作

通报强调

清理规范津补贴或福利,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腐败的必然要求。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经主要领导决定擅自发放,有的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违规发放,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都是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通报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我省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发放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津补贴或福利政策要加强研究分析,对工作中确有需要的,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制度供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身作则,严格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蒙阴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蒙阴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因办公用房超标,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

01

蒙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牛晓飞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经县人社局党组成员、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张功法同意,牛晓飞在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办公的同时,还占用三楼另一房间作为其办公、学习和休息场所,同时占用两处办公场所,办公用房超标。2018年7月,牛晓飞受到警告处分;张功法被诫勉谈话。

02

野店镇坪安村党支部书记公茂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13年12月、2016年12月,公茂旺以“误工补贴”的名义分别为参与农村房屋土地确权工作和农业普查工作的村干部发放补贴6000元、5000元,共计11000元。2018年6月,公茂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蒙阴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

近日,蒙阴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因村集体资金长期不入账及财务不公开,监管失职等问题被问责。

01

旧寨乡党委宣传委员石绍勇因龙汪峪村村集体资金长期不入账及财务不公开问题被问责

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龙汪峪村集体资金1443015.15元未记入村集体账目,且未按规定公开财务情况。时任旧寨乡农经站站长石绍勇作为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石绍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蒙阴街道石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民委员会委员熊玉平因监管失职被问责

熊玉平在对辖区内废旧厂房、出租厂房和空置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中,排查不到位,工作失职失责,致使石门社区一仓库发生火情,造成经济损失5000元。2018年6月,熊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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