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張韶涵27歲第一次進銀行 上億存款被媽媽帶走

網易娛樂5月30日報道據臺灣媒體報道,女歌手張韶涵2009年遭已離婚的爸媽控訴“棄養”,但15歲就開始賺錢的她,賺來的分毫都交給母親處理,後來媽媽選擇離開家,並帶走她上億存款,27歲的她身無分文,一夕歸零後,她才第一次自己走進銀行,第一次知道“存錢”是什麼滋味,“好像人生重新再開始一樣。”

張韶涵2012年曾接受媒體訪問,對於記者提問事情為何會演變至此,她的第一反應竟是淡淡地笑了,“你不懂,我也不懂!很多人問我,我也不懂。但你看看,現在發生那麼多社會案件,他們自己懂嗎?旁邊的人懂嗎?”一連串無法理解的傳聞、留言、指控,讓她整個人像是被掏空,表面上卻看不出她的傷悲,“當你的痛到一種程度後,你已經沒有眼淚了。那痛是很深刻的痛。”

一路走來,張韶涵稱自己“一直都是‘給予’的小孩”,幾乎從不拒絕父母的要求,即使長大後,一筆筆酬勞也是不假思索地全交給長輩處理,直到2009年母親突然離開、帶走所有積蓄,她才第一次走進銀行,忙著驚訝於“存錢原來是這樣子!”沒時間崩潰,那時她27歲、已出道7年,好強的她只淡淡地說:“嗯,等於是從頭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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