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六部门联合开展 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全面掌握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现状,预防和遏制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市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委、农委、水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

六部门成立了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宣城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了推进会,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暑。本次检查的范围涉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名胜区、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检查的重点是中央环保督察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土地情况和自然保护地底数、现状数据,包括批复情况、管理机构设立、四至边界、确界立标、规划图件、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交叉情况等。

经自查统计,我市现有4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3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3个省级湿地公园、5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4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名胜区、4个省级以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个国家级地质公园、2个省级地质遗迹等36个自然保护地。通过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摸清了各类自然保护地底数和管理薄弱环节,全面系统排查和预防自然保护地内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下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六部门正在对各县市区开展的自然保护地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宣城日报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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