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包人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
施工階段就是建設項目的實體工程實施階段,這個階段發包方作為五方責任主體之一,履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價控制,對施工合同管理的職責。
這個階段主要應做好以下工作對工程造價進行控制:
(1)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尤其是基坑支護、高支模等專項施工方案,嚴格控制專項措施費。
(2) 嚴格控制設計變更,嚴格審籤經濟技術簽證,簽證必須做到“定性定量”,所謂定性就是事實是否存在,所謂定量就是對其進行量化。
(3) 嚴格審查基礎等隱蔽部位的隱蔽記錄資料,及時完善簽字手續。
(4) 凡合同約定需認質認價的材料及設備,必須按合同約定的認質認價程序、方法及時做好認質認價。
(5) 嚴格審籤工程形象進度,為竣工結算階段材料價格及人工費調整提供依據,嚴格進度款的支付。
(6) 按國家《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13)規定,及時處理索賠事件,儘量避免反索賠。
2.包人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
承包人是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的主體,這期間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資金,以控制施工成本為主要目標。
這一階段盈利空間已經很小,但浪費空間卻很大,所以這一階段的造價控制,主要是做好施工各環節的精細化管理。建築行業屬於勞動密集型行業,多年來施工現場的管理基本都是粗放式的管理,至今也有很多承包商缺乏對工程成本控制的理念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對這一階段存在的“清單綜合單價不變”風險、市場材料漲價跌價風險、進度對成本的影響風險、資金投入風險等缺乏必要的認識和應對措施。對業主無書面資料而僅僅口頭提出的變更風險、業主要求採購的主要品牌價格與投標報價材料價格價差風險、業主或監理對工程某方面(如:材料規格顏色變化、土石方運輸距離變化、材料認質認價等)口頭承諾在竣工結算時再處理的風險等更是嚴重認識不足,毫無風險防範意識。
3.竣工結算的造價控制
竣工結算的造價控制主要包含竣工資料收集整理、竣工結算計量計價及配合竣工結算審計等。
這一階段是工程實施總結性的階段,是體現發承包雙方經濟利益的核心階段。在這一階段發、雙方應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對竣工圖紙、竣工資料(如設計變更、經濟技術簽證、隱蔽記錄、索賠、材料認質認價等)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進行核實。應詳盡分析並理清招標文件、施工合同、招標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等經濟技術資料與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變更及簽證資料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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