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直在「打黑除惡」,爲什麼就是不能除盡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通知》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最高領導人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這當然不是國家頭一次佈署針對黑社會的專項行動。自2000年以來,中央政府層面開展過多次打黑除惡專項行動,公安部早在2006年就開設了打黑除惡舉報電話。

2006年至2009年,僅湖南省公安機關就在打黑除惡專項行動中移送起訴涉黑案件62起,打掉惡勢力1357個,抓獲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0258名,破獲刑事案件11734起。

這樣的工作量已經算是非常可觀了,而且歷年來許多公安幹警在執行打黑除惡的行動中流血犧牲——2017年全國公安機關共有361名人民警察因公犧牲,6234人因公負傷。

即便公安幹警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犧牲,黑社會卻沒有從人間消失。因為從前的打黑除惡,沒有遵循“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個基本規律——懲治的僅是直接從事黑社會活動的個人,而並未摧毀黑社會的經濟基礎。土壤尚在,難免“春風吹又生”。

2018年的專項行動叫做“掃黑除惡”,與昔日的“打黑除惡”有所區別。一字之差,意味深長,希望真有些新意、能夠徹底掃除汙穢。然而,欲達此目的,就必須從根本上摧毀黑社會組織的經濟基礎。

而這一點靠公安機關一己之力是做不到的,必須依靠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聯手行動,將制度建設與高強度執法結合起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