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各地通報了18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近日,湖北各地紀委監委通報了18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涉及2市,共30人。

近日,湖北各地通報了18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襄陽通報13起違規違紀典型案例

1.襄州區朱集鎮李坡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廉冬寒優親厚友問題。2015年3月,廉冬寒利用職務便利,未經過公開招投標,將村工程發包給其弟弟。此外,廉冬寒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6月,襄州區紀委給予廉冬寒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朱集鎮人民政府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

2.襄州區朱集鎮黨委副書記郝學飛貪汙、挪用公款問題。2013年4月,郝學飛利用職務便利,貪汙公款10000元;2014年1月至3月,挪用公款58779.01元給他人使用,未超過三個月。2018年6月,襄州區紀委給予郝學飛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國庫。

3.襄州區龍王鎮唐崗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白繼勇侵佔集體資源問題。2014年至2017年,白繼勇偽造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並擅自開墾林地平整為耕地。此外,白繼勇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襄州區紀委給予白繼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襄州區峪山鎮黃灣村二組組長賀長洲違規虛報糧補問題。2007年至2012年,賀長洲利用工作便利,以個人及妻子名義,虛報糧食補貼面積,套取國家糧食補貼款6797.84元。2018年7月,襄州區紀委給予賀長洲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國庫。

5.襄州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沈順志違紀違法問題。2008年至2015年5月,沈順志任區衛計局局長期間,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參與入股分紅39萬元,收受他人禮金5.1萬元,並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現金和乾股分紅共計43萬元。2018年7月,襄州區紀委、監委分別給予沈順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國庫,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6.襄州區城投公司原總經理、董事長謝萬國違紀違法問題。2012年11月至2017年2月,謝萬國任區城投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款結算及土地收儲上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10萬元。2018年3月,謝萬國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2018年7月,襄州區紀委、監委分別給予謝萬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7.襄州區黃集鎮城建服務中心支部書記、城建辦主任劉建勇對審核危房改造申報工作把關不嚴的問題。2014年至2015年,劉建勇在審核危房改造申報工作中,不嚴格把關,導致不符合政策的許某、王某等3戶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資金。2018年7月,黃集鎮紀委給予劉建勇黨內警告處分。

8.襄州區黃集鎮青山村婦女主任鄧義霞,黨支部委員、站長餘有富違規申報精準扶貧戶的問題。2014年,鄧義霞將其公公申報為精準扶貧戶,餘有富將其舅舅申報為精準扶貧戶。2018年7月,黃集鎮紀委分別對鄧義霞、餘有富實施誡勉談話。

9.襄州區張家集鎮韓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鄧元軍,黨支部委員、站長鄧明超對申報危房改造工作把關不嚴的問題。2015年4月,鄧元軍、鄧明超在危房改造申報工作中,不嚴格把關,導致不符合政策的村民劉某違規領取危房改造資金。此外,鄧元軍、鄧明超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7月,張家集鎮紀委分別給予鄧元軍、鄧明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財政。

10.襄州區張家集鎮聶崗村黨支部委員路有蓮違規操辦孫子“滿月宴”,黨支部委員、村委會主任路國富違規參加宴請的問題。2018年3月,路有蓮操辦孫子滿月宴,邀請除親戚以外人員參加,並收受禮金。路國富在接受路有蓮邀請時,不勸阻不制止且參加宴請。2018年7月,張家集鎮紀委分別給予路有蓮、路國富黨內警告處分。

11.襄州區龍王鎮衛生院黨支部書記、院長肖晶瑩違規操辦女兒“回門宴”的問題。2018年2月,肖晶瑩在龍王鎮天清大酒店操辦女兒婚宴,超範圍邀請同事參加並收取禮金。2018年7月,襄州區紀委給予肖晶瑩黨內警告處分。

12.襄州區黃集鎮王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範明進,陶莊村黨支部委員陶海闊違規領取秸稈禁燒補助的問題。2015年12月,範明進、陶海闊以“秸稈禁燒巡邏值班”名義,各自領取巡邏值班補助,作為自己在本村秸稈禁燒過程中的產生的車費、油費、值班等費用開支。2018年7月,黃集鎮紀委分別給予範明進、陶海闊黨內警告處分。

13.襄州區程河鎮謝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常奎明,黨支部委員、報賬員趙秀蘭,趙營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傑兵違規發放春節補助的問題。2013年2月,謝營村給17名村幹部發放補助;2014年2月,該村以同樣方式給14名村幹部發放春節補助。同期,趙營村給10名村幹部發放春節補助。2018年7月,程河鎮紀委分別對常奎明、趙秀蘭、趙傑兵實施誡勉談話。

宜昌通報5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1.興山縣南陽鎮白竹村黨支部委員、財經委員劉明桂扣留並擅自支配群眾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劉明桂利用職務之便,開具虛假證明,以本村村民張某某名義辦理“一本通”存摺,並長期持有該存摺。2015年至2017年期間,劉明桂在未告知張某某本人的情況下,從該存摺中支取屬於張某某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5000元並予以扣留,擅自用所支取的部分資金代張某某支付租住及其他費用。2018年3月,南陽鎮紀委給予劉明桂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興山縣古夫鎮平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副主任周發清違規佔有技術服務費問題。2016年至2017年期間,周發清聯合餘某某等5人註冊成立的金竹園藥材專業合作社,在平水村精準扶貧藥材發展項目中,未嚴格按照要求為貧困戶提供技術指導、產品收購及銷售服務,將兌現貧困戶以外下餘的精準扶貧扶持資金50380元作為技術服務費存於金竹園合作社賬戶。2017年5月,周發清以方便購買種子的名義將其中40000元取出存於自己“一本通”賬戶中。2018年6月,縣紀委給予周發清黨內警告處分。

3.興山縣昭君鎮黨委副書記陶剛對扶貧項目資金審核把關不嚴問題。陶剛在昭君鎮灘坪村便民服務大廳及衛生室項目建設中,對項目資金審核把關不嚴,對應分塊結算的便民服務大廳及會議室建設資金用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資金撥付相關進度款,違反《湖北省2016年度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劃》和易地扶貧專項資金管理規定。2018年6月,縣紀委給予陶剛黨內警告處分。

4.興山縣古夫鎮鹹水村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6年3月,鹹水村委會在沒有徵求易地扶貧搬遷戶意願的情況下,借用“興山縣俊傑食用菌專業合作社”的資質實施食用菌產業項目,並自行將建成的大棚分配給43戶易地扶貧搬遷戶,至今該43個大棚無搬遷戶認領。2016年7月至12月,在鹹水村食用菌產業驗收過程中,鹹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甄井民,鹹水村民兵連長、網格員鮑尚傑,鹹水村黨員向培知弄虛作假,編造虛假驗收材料並上報,古夫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袁選洋,古夫鎮“三農”及扶貧攻堅辦副主任喻志海,縣林業局森林資源股負責人馮祖豔,縣林業局森林資源股工作人員李方紅,未正確履行驗收職責,導致國家扶貧資金60.2萬元被套取。2018年5月,縣紀委分別給予袁選洋、喻志海、馮祖豔、李方紅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6月,縣紀委給予甄井民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責成古夫鎮政府依法罷免其村委會主任職務,給予鮑尚傑、向培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興山縣古夫鎮鹹水村婦女委員牟宗芹違規享受技術服務費問題。2016年至2017年期間,以牟宗芹為法人代表的興農藥材專業合作社在鹹水村2016年精準扶貧藥材產業發展中,弄虛作假,未嚴格按照要求為貧困戶提供生產技術指導、產品收購和銷售服務,將兌現貧困戶以外下餘的精準扶貧扶持資金79040元作為技術服務費存於興農藥材專業合作社賬戶。2017年1月,牟宗芹以支付2017年藥材產業發展費用的名義取出其中15000元。2018年6月,縣紀委給予牟宗芹黨內警告處分。

END

來源 | 綜合 襄陽、宜昌紀委監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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