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殺花臂男是正當防衛?防衛過度?還是故意傷人?

這個問題其實沒爭議,搞懂中文語義上何為“防”、何為“衛”,這個問題自然一目瞭然。

首先,如果法醫斷定,前五刀是致命的,那麼毫無疑問只能是正當防衛。問題是,追上去的後兩刀,是不是有過當或者故意傷人的嫌疑?這個就要搞清楚中文“防衛”的根本定義。

反殺花臂男是正當防衛?防衛過度?還是故意傷人?

防,阝+方+土。阝:重重障礙,想方設法的;方:被嚴格限制的,有嚴密保護的;土:自我的根本利益;故,防:想方設法嚴加保護自我的根本利益。

所以,正當的“防”,指的是:自我正當的根本利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你可以採取任何有效的措施。各種措施,當然包括反殺。

反殺花臂男這個案例中,對方拿大砍刀出來,絕對是對你正當根本利益的侵害,所以,再怎麼反擊他都符合“防”字的定義。

反殺花臂男是正當防衛?防衛過度?還是故意傷人?

衛(衛),行+韋。行:十字路口,行為決策。韋:在“口”周圍行動。“口”就是天理,天理就是符合絕大多數整體和長遠利益的事情。所以,衛:符合絕大多數人整體和長遠利益的行為舉止。

所以,正當的“衛”,指的是:對社會整體和長遠有利的行為決策。說白了,“衛”,不是保護某個人的利益,而是保護社會正義、社會道義、社會的長治久安。

這個案例中,花臂男下車拿大砍刀傷人性命,這樣的行為,對絕大多數普通百姓,對社會的長治久安都是極大的犯罪,所以,即便是追出去的後兩刀,也是符合“衛”的定義的,甚至可以說,這是“衛”民除害。

因此,按照中華文化中對“防”和“衛”的定義,反殺花臂男這個案例,不管是前五刀還是後兩刀,都是符合“正當防衛”的定義的,既不是防衛過度,更談不上故意傷害、故意殺人。

關注老慢,瞭解一點真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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