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凌,我就是太寵你了,寵的你都不懂得人情世故了,除非我死,不然這門婚事結定了。”
“我也告訴您,我死也不嫁東方祐,我一定會脫離幫派的。”安凌說完哭著跑了出去,她的理想很簡單,她要過平安、簡單的生活,她不要像媽媽那樣替愛人擋子彈而死,她要跟愛人帶著孩子簡簡單單的過日子。
那時候她才六歲,沒人知道她親眼看著媽媽死在面前,有多惶恐。也沒人能理解她有多恨幫派。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除了上學,幾乎她去哪都有人跟著,剛出校門就有人等在外面,都是安世雄和東方祐派的人,她現在一點自由都沒有了。
這一個多月她幾乎都要認命了,有時候她會灰心的想,乾脆就這麼嫁了算了。
繼上次婚禮沒舉行成功,安世雄和東方家又挑選了婚禮日期,為了夜長夢多,婚禮就定在明天。
安凌對於這場婚禮並不熱衷,她不管別人有多忙,她甚至連婚紗都沒親自試穿,對於她來說,跟不愛的男人結婚,穿什麼都無所謂。明天就是婚禮了,她今天照常上課。
雖然她人在講堂上,但是心虛早就不知道飄到何方,她滿腦子都是逃跑,可她又能跑到哪去呢?!這A市有誰敢收留安世雄的女兒、東方祐的未婚妻呢?!
“安凌,晚上約了人去夜店,你去不去?”坐在安凌前排的丁敏佳回頭小聲問道。
“不去了,最近家裡看的太嚴,每天放學都有人接,走不開。”安凌興致缺缺的回絕。
“去嘛去嘛,我看你最近心情不好,才約了一票朋友陪你的,去放鬆放鬆嘛。”丁敏佳討好道,她跟安凌可不是什麼密友,但是安凌有錢,這就夠了,她需要的只是一個出去吃喝玩樂能付錢的朋友。
安凌自然知道丁敏佳不把她當朋友,而她也不把丁敏佳當朋友,她安凌從小到大都沒人真心跟她交朋友,她也習慣了,她跟丁敏佳的交友算是互利,她需要金主,她需要門面,至少她的大學生活不那麼單調。
“要不,這節課上完,我們就走?反正你家人要晚上才來接你,現在走,他們又找不到。”丁敏佳聰明的出主意,她就是怕安凌今天不去,她不去今天晚上就沒人買單了。
“好吧。”安凌終於答應了,如果明天真逃不掉,今天晚上就當做最後一次的放縱了,也許喝個大醉,明天去不了婚禮現場呢!
這家夜店不如‘夜色’那麼火爆高檔次,所有的酒吧夜店幾乎都大同小異,但這個夜店明顯比‘夜色’要混亂一些。卻不影響它酒池肉林的奢迷,大家搖曳著身姿在舞池裡搖擺,真可以說得上是群魔亂舞。
安凌今晚確實夠放縱自己,不用別人勸酒,自己就一杯杯的往肚子裡倒。在眾多大濃妝的女生中,她素顏的五官屬於漂亮型,配上一頭直長髮,她顯得格外清新自然。她被同桌的男孩女孩們拉到舞池裡跳舞,繼續放縱這個夜晚。
舞池中的人們跳的正酣,突然整個大廳的燈被點亮,昏暗悱迷的大廳瞬間燈火通明,刺的人眼睛一時間無法睜開。
“警察臨檢,把身份證都拿出來。”燈打開後,大家就聽到這麼一句話。
原來是經常臨檢,安凌倒是沒害怕,她成年了,並且她除了多喝了點酒,並沒碰任何的違禁品。說起來,她自己都為自己感到驕傲,經常到夜店玩的人,居然沒碰過任何禁品,說出去誰信她家裡是混幫派的?!
當警察檢查到安凌時,安凌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把身份證拿了出來。警察看了看身份證,又看了看明顯喝了不少的安凌,冷聲說道:“肖隊,這丫頭有問題,你過來搜搜身。”他們警察也有紀律的,男警察不能隨便搜女生的身。
那個被稱為肖隊的警察聞言走了過來,接過身份證,又看了看眼前的人,點了點頭,皺著眉頭冷聲說道:“把手舉起來。”她最討厭這種不學好的小姑娘。
安凌自認為行的端坐的正,也沒反駁,聽話的把手舉了起來,那個被稱為肖隊的女隊長開始進行搜身。
“帶走。”肖隊把搜出來的東西扔給手下,忍不住掃了一眼眼前的丫頭,明顯跟其他來玩的丫頭有所不同,看著挺清純的,誰知道身上居然帶這東西,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閱讀更多 老虎小說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