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成立專家組指導氣象災害處置

本報12月14日訊(記者 劉雅菲)日前,濟南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濟南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這一方案對濟南氣象災害的應急指揮體系、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具體問題進行了明確。

此次制定的預案適用於濟南市範圍內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乾旱、沙塵暴、大霧、低溫、霜凍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範和應對。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處置,適用其他相關應急預案規定。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這是預案的工作原則。濟南市將根據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對氣象災害實施分級管理。氣象災害發生地政府負責本地區相關應急處置工作。發生跨縣(市)區行政區域大範圍氣象災害並造成較大危害時,由市政府決定啟動相應市級應急指揮機制,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記者瞭解到,在濟南有一些區並沒有設置氣象部門,例如歷下區、市中區、天橋區、槐蔭區和歷城區,對於這些區,應明確一個職能管理部門承擔氣象災害信息服務和防禦工作。發生氣象災害時,縣(市)區政府應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先期啟動(建立)應急指揮機制及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指導。

此外,為了更好地應對氣象災害,濟南市將成立由氣象、水利、農業、林業、國土資源、環保、水文等方面專家組成應急專家組,負責分析、預測、評估氣象災害成因及其趨勢,做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技術指導工作,必要時參與現場處置。

如果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氣象災害超出縣(市)區政府恢復重建能力的,濟南市政府將組織制定恢復重建規劃以及相關扶持政策,按規定給予相應資金支持,幫助受災地區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同時,建立地區之間對口支援機制,根據支援方經濟能力和受援方災害程度,開展多種形式援助工作。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災後恢復重建。

同時,濟南還將鼓勵公民、企事業單位積極參加與氣象災害事故相關的政策性保險和商業保險。保險機構對被保人防災減損工作加強指導,保險事故發生後,依法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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