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因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落馬後,曾經補位的救火官員也落了馬。
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黨委書記王福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福山,男,漢族,1960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正高級工程師。
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發生後,天津市交通委原主任武岱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不久,時任天津市河東區區委書記的王福山任市交通委黨委書記,補缺武岱。
武岱因翫忽職守罪一審獲刑四年。
法院認為,武岱履行監督職責不力,致使下屬工作人員違法違規審批許可、審查項目;日常監管嚴重缺失,沒有有效部署、落實安全生產製度,導致對瑞海公司重大危險源監督檢查工作缺位。(北青報記者 孟亞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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