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錯」到「有爲」:犯了錯的黨員幹部如何成長?

來源 | 人民論壇網(rmltwz)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犯了錯不可怕,錯誤改正了,還是好同志。

但現實中,犯了錯誤的黨員幹部有些自覺有了“汙點”,擔心領導對自己有看法,在同事面前抬不起頭;有些不能正確認識違規違紀問題的性質和後果,滿腹委屈,連連喊冤;有些認為再難獲得重用和提拔,哀嘆仕途已到頭,於是消極怠工;還有個別黨員幹部不思悔改,“破罐子破摔”,滑向違法亂紀的深淵。

事實上,全面從嚴治黨,對那些有了缺點錯誤,乃至輕微違紀的黨員幹部,運用第一、二種形態進行處理,本身就體現了組織的關心愛護,既當頭棒喝、猛擊一掌,使其懸崖勒馬、迷途知返,又根據情形區別對待,防止“一棍子打死”,給其留下知錯悔錯改錯的空間。

因此,犯了錯誤的黨員幹部,大可不必有那麼重的思想包袱,“有錯幹部”若能“有為”,仍能被重用提拔。

從“有錯”到“有為”:犯了錯的黨員幹部如何成長?

已有數十名受處分幹部重獲重用

湖北荊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披露,通過回訪教育和幫扶教育,已有35名受處理處分黨員幹部在處分期滿後,因表現突出得到了提拔或重用。

在黃岡市羅田縣,近兩年來也有17名受處分幹部被提拔重用。

思響哥(ID:rmltwz)注意到,受處分又重獲重用的幹部,無一不是痛定思痛,知恥後勇,以紮實的工作作風和突出的實績重獲群眾和組織的信任。

例如,2015年,黃岡市紅安縣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原副主任因工作日中午喝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免職處理。而後他認真反思,主動承擔縣委、縣政府重大事務處理工作,在紅安縣公車改革中實績突出,於2017年4月重獲任用,正式出任紅安縣公車改革辦公室主任。

再如,武漢市市直單位一名局長因違反組織紀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職後,由武漢市委抽調到天河機場三期工程建設前線指揮部工作。期間,他積極協調各方為項目實施開闢綠色通道,及時解決了海關、邊檢綜合樓等項目滯後問題。

後來被任命為武漢商業銀行黨委委員、監事長。

變“有錯”為“有為”

思響哥(ID:rmltwz)發現,受處分幹部卸下思想包袱、調整思想狀態,在合適的工作崗位上奮發作為的例子也不少。

2017年抗洪搶險期間,黃石市西塞山區4名受處分的黨員幹部主動請纓,日夜奮戰在栗子湖堤上,冒著近40℃的高溫連續處理3次管湧險情,揮汗如雨,衣服溼透了就赤膊上陣,被當地群眾稱為“赤膊突擊隊”。

十堰市人大常委會一名副主任因嚴重違紀於2015年7月被開除黨籍,行政職務降為科員,到相關單位從事研究工作。

據媒體報道,受處分後的他正確認識錯誤、正確對待處分,努力做力所能及的工作,組織撰寫了《漢水流域民俗文化研究》和《明代漢江文化史》兩部專著。在湖北省紀委回訪時,他說:“雖然現在我不是黨員,但仍時刻以黨員標準要求自己,4年後我將再次向組織提交入黨申請。”

從“有錯”到“有為”:犯了錯的黨員幹部如何成長?

從“有錯”到“有為”:犯了錯的黨員幹部如何成長?

思響哥有話說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錯誤改正了,還是好同志。“有錯幹部”變“有為幹部”,這是令人欣喜的一幕。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表示,“現在幹部犯錯後不能‘一棍子打死’,犯了錯誤要給予相應處理,改正了要給他機會。

許耀桐認為,組織上要對受處分幹部進行認真考察,個人到底做得怎麼樣,組織上要給予認定。組織部門對錯誤同志要進行跟蹤,不斷幫助他、提醒他,鼓勵他,幫助犯錯的同志邁過坎兒。“犯錯同志作出改正後,要如實地做出中肯的評價。對這樣的幹部,如果重新任用,激勵的效果會更好。

因此,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各級黨組織更應重視做好監督執紀“後半篇文章”。例如,近年來,湖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建立了對受處分黨員幹部的回訪教育制度。對待犯了錯誤的同志不是一處了之、放任不管,而是不斷加強後續管理,幫助知錯能改的幹部重整旗鼓。

2017年,黃岡市紀委就出臺了《對受黨紀政紀處分幹部回訪的暫行辦法》,根據回訪情況,對徹底改正錯誤,在新崗位上做出新業績,得到群眾和組織認可的,可向組織部門提出提拔、重用的建議;對思想轉化不徹底,工作懈怠的,責成所在單位進行重點教育;對受處分後再度違紀的,從重給予黨紀處分。

同時,對於犯過錯誤的黨員幹部來說,真正的認錯改錯,不是做出捶胸頓足的姿態,也不是被過去的錯誤壓垮,而是痛定思痛、知恥後勇、振作奮進、幹出實績,重新贏得組織和群眾的信任,從“有錯幹部”做回“有為幹部”。

必須注意的是,使用或提拔受過處分的幹部關係到黨的公信力,關係到黨的前途事業,必須慎之又慎。既要為改過自新者搭臺,又要堅決避免“帶病提拔”的發生,雙向發力涵養良好的政治生態。

人民論壇網新媒體組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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