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配合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推進會召開


廣東省配合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推進會召開


廣東省配合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推進會召開



7日下午,全省配合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推進會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第6次全體成員會議在廣州召開。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何忠友,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李春生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上,李春生首先通報了中央掃黑除惡第8督導組在我省第一階段督導發現的問題,傳達了中央督導組的整改意見和省委對整改工作及配合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的指示精神。

隨後,何忠友對切實抓好中央督導組通報問題的整改和做好配合中央掃黑除惡督導工作作出部署。他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門對中央督導組通報的問題要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對中央督導組和省委的指示要求要認真領會、抓好落實。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中央督導組開展督導工作,以實際行動做到“兩個堅決維護”;要立行立改、集中攻堅,確保在中央督導結束前問題整改取得明顯成效;要加強打擊、標本兼治,加大對重點地方、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排查整治力度,推動我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要加強宣傳發動和群眾舉報獎勵力度,努力營造人人皆知、人人喊打的濃厚社會氛圍;要進一步壓實“一把手”責任,市縣黨委書記要親力親為,親自部署、親自落實,真正扛起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政治責任。

汕尾:建立掃黑除惡新機制效果初顯

7日,一場聲勢浩大的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活動在汕尾市啟動,這是汕尾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建立新機制後的首場大型活動。

“儘管汕尾自開展專項鬥爭以來取得一定的階段性成果,但離黨和政府的要求,幹部群眾的期待還有相當距離。”該市相關負責人表示。為此,7月4日,汕尾市委在進行階段性工作的分析研判後,決定加大掃黑除惡工作力度,建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機制:

在汕尾市委書記石奇珠任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後,各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均調整為由黨委(黨組)書記擔任組長;市領導分工掛點聯繫下轄市、縣、區;強化約談問責工作比重,出臺一系列新的問責制度;加大線索摸查和案件偵辦力度;拓寬宣傳發動渠道和出臺《汕尾市群眾舉報涉黑惡違法犯罪活動獎勵辦法(試行)》,以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

新機制帶來新變化。截至發稿時,汕尾已收到舉報線索3018條,有效線索1989條;公安機關破獲涉黑涉惡案件303宗,刑拘798人;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惡案件33件121人;各級法院受理涉黑惡案件15件32人;紀檢監察機關共排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線索202人。

同時,汕尾還對45名黨政幹部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工作推動不力、失職失責等問題進行了問責,對線索摸排不力的7個市直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給陸豐市對偵破某涉黑惡犯罪集團案的舉報有功人員兌現了20萬元獎勵,給海豐縣對協助公安機關打擊黑惡勢力的7名有功群眾發放獎勵金70萬元,為形成打擊黑惡犯罪人人皆知、人人喊打營造了良好局面,獲得群眾點贊。

珠海:發放首批近十萬冊應知應會口袋書

近日,為提高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社會知曉率,普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基本知識,珠海市進一步發動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投身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全市廣大幹部群眾發放首批近十萬冊《珠海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知應會口袋書》。

記者翻閱發現,這一口袋書是由珠海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製作的,設計精美,大小適中,便於攜帶。該書內容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及珠海出臺的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相關的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舉報方式等文件為主。此外,口袋書還列舉一系列生動具體的案例,告訴廣大幹部群眾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打擊重點對象等相關政策與知識等。

下一步,珠海還將繼續向廣大市民發放口袋書,同時持續開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掃黑除惡宣傳工作。

韶關:“天津天獅”集團案二審宣判

7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李勇、王秀蓮等16名“天津天獅”傳銷組織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李勇、王秀蓮等16人先後加入名為“天津天獅生物發展有限公司”的傳銷組織,於2017年6月底至7月初陸續從福建省漳州市轉移到廣東省樂昌市發展傳銷業務。該傳銷組織有固定的人員架構、運作模式和發展新人(指被騙到窩點的被害人,下同)流程,組織成員按照從低至高的順序分為業務員至總管五個層級;以介紹工作、談戀愛為名義將被害人誘騙至窩點,在窩點內採用恐嚇、威脅、虐待等手段劫取被害人身份證、銀行卡、手機等財物,逼問銀行卡或手機密碼,非法拘禁被害人,教唆或強迫被害人加入該組織。

最終,法院以搶劫罪,非法拘禁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李勇、王秀蓮有期徒刑各七年,並各處罰金人民幣28000元;其餘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不等,並各處罰金。

案例

劉永添涉黑惡案二審背後 167頁判決書辦出“鐵案”

“光念判決書就唸了兩個小時!”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劉永添涉黑惡案審判長、廣州中院副院長張春和說。上月中旬,該院對劉永添等54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下稱“劉案”)進行了二審宣判。

二審判決書長達167頁、近10萬字,拿在手裡沉甸甸,這是該案合議庭法官們歷經半年調查審理,反覆推敲、幾經修改的成果,只為將劉案辦成鐵案。法院在二審過程中還遇到了哪些難題?又是如何克服的?

涉劉村轄區工程“外人不能插手”

劉永添綽號“黑鬼添”。1999年起至2016年案發,他先後擔任廣州市原蘿崗區(現黃埔區)劉村社區居委會黨委書記等。

2002年開始,劉村轄區內部分土地陸續被政府徵收用於房地產和工業開發。為獲取非法利益,他利用擔任該村居委會黨委書記身份,制定了“劉村轄區內所屬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須由本村、社人員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規則”。

在劉永添團伙的暴力壟斷下,涉及該村的所有工程項目都被他們抓在手裡。為了掩人耳目,劉永添團伙還會通過給村民“分成”等方式籠絡村民。經辦法官說,有村民在開庭期間,向法院提供被告人不在場的證據。

“‘不成文規則’表面上看是為整個劉村村民的經濟利益著想,但實際上,到後期他們所獲取的利益大部分都被劉永添等人吞了。”劉案5名合議庭法官之一、廣州中院刑事審判庭法官相迎春說。張春和說,劉永添等人善於通過居委會黨委書記、給村民“分紅”等方式,包裝、掩飾自己的非法行徑,隱蔽性極強,故而能在當地存在多年。

二審認定20宗強迫交易事實

二審期間,劉永添上訴稱,其從未說過劉村的工程必須有劉村的人做,但有說過,如果兩個社爭工程發生糾紛,應由工程所在的社做。他還訴稱,“2004年打砸事件”是他弟弟與人打架,他本人並不清楚這件事,不能因此認定其為“村霸”。該案其他同案人也均有上訴意見。

為將該案辦成鐵案,經辦法官們帶著法官助理、書記員一個個排查、取證。“該案涉案人數多,認定的犯罪事實也多,但如在一單強迫交易犯罪,究竟誰參加了誰沒參加,就要一一對證人證言,所以二審實際上和一審一樣,要對所有的東西全都調查審理一遍,非常複雜、瑣碎。”相迎春說,期間他們分成了幾組,前後花了幾天時間,到看守所一一提審了上訴人和原審被告人。

合議也是辦案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在劉案中,該案5名合議庭法官合議了好幾次。“合議庭評議之外,我們還組織了員額法官會議進行討論,最後由廣州中院院長主持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在審判委員會討論時,廣州市檢察院檢察長也列席審判委員會的討論。”張春和說。

最終,經法官們努力,二審認定劉永添團伙20宗強迫交易、8宗敲詐勒索及其他故意傷害、開設賭場等犯罪事實,判處主犯劉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決其他53人二十年至兩年有期徒刑。

中央掃黑除惡第8督導組督導進駐期間聯繫方式

督導進駐期間:

2018年9月1日—9月30日

值班電話:

020-87185990、87185991、

87185992

專門郵政信箱:

廣州市909信箱

郵編510100

受理舉報電話時間:

每天8:00—20:00

記者丨吳珂 祁雷 黃嘉鋒 南小渭 何麗苑

實習生丨儲楚

通訊員丨全小晴 黃勝龍林婷 黃健婷

統籌丨戎明邁

校對丨華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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