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請還是在解決問題上多拼一拼吧

拼多多成立於2015年9月,到目前為止不到3年的時間,已經是國內主流的手機購物APP。其基本商業模式是用戶通過發起和熟人圈子(朋友、家人、鄰居、同事、同學等)的拼團,以更低的價格拼團購買商品。即所謂的“電商+社交”的模式,通過定製、薄利多銷和減少中間渠道等概念,從而實現所謂的物美價廉的購物體驗。

但是,從其快速(野蠻)成長中出現的問題來看,拼多多這種商業模式越來越受到了更大的挑戰。有可能引發其商業模式的危機。

一、拼過了頭的拼多多

2018年6月初,《法治晚報》一則《拼多多現違法涉黃涉暴力商品》的報道,本早就在商業模式上飽受爭議的拼多多再次推上了風口浪尖。這也引起了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的嚴重關注,並對“拼多多”平臺涉嫌違法違規問題進行了深入核查,調查發現,拼多多電商平臺上有不少涉黃、涉暴力且涉違法的商品,包括開刃刀、偽基站設備、摩托車車牌及充氣娃娃等。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也已經將相關線索已移交有關地方進行查處。

2018年6月6日,拼多多官方微博進行了公開回應表示對此高度重視,緊急排查,並啟動全面、系統清理,關閉涉事店鋪,下架違規商品。情節嚴重的店鋪已被列入平臺“黑名單”。此外,拼多多在公開回應中也表示,自己作為一家成立不到3年的公司,深知還有太多不足,歡迎各界向其舉報平臺上的店鋪的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甚至發出倡議,希望全電商行業一起推動圖片識別、AI巡檢技術的進步。

從拼多多已經出現的一些問題來看,拼多多在野蠻生長的驅動下,顯然是有些拼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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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拼多多是否如其所聲稱的那樣足夠正視自己的問題?

拼多多面對其平臺上出現的違法涉黃涉暴力商品,面對當前的監管環境,拼多多的態度不可謂不誠懇。但是,從拼多多過往在其平臺上出現的一些問題,面對一些媒體上的批評,畫風並不是這樣的。一方面,拼多多通過公關層面,在努力的進行儘可能的刪稿活動。 例如,筆者曾在3月初,結合身邊熟人在拼多多上的購物體驗遇到的商品品質問題,並重點援引了第三方公益維權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上對其實名制投訴維權的案例,對其進行了分析,指出拼多多的模式,拼得就是消費者貪便宜的心理。

為此,拼多多在多個媒體平臺發起了對筆者文章的投訴刪稿嘗試。

有些媒體平臺上的投訴成功了(隱去平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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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些媒體平臺上的投訴失敗了:

2018年3月22日,一家看上去和拼多多沒有什麼關聯的公司,對於筆者在微信公眾號發表的《拼多多,簡單點看,拼得也許就是一個貪便宜的心》進行了投訴,投訴的理由是“APP不存在騷擾,未提供商品訂單號也無物流信息”。但是,筆者在文中所引用的案例和數據都是來自第三方公益維權投訴平臺,而那裡面的投訴,只要公開的,都是經過實名制核實的。因此,完全可以去對那些信息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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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投訴無果的情況下,還是那家來自上海的公司,於2018年4月7日再次發起了對前述文章的投訴。這次投訴的理由對準了文中所提到的紅心柚的購買案例。這個案例,就是在學校家長群裡有人發起後參與的。當收到貨發現商品品質完全不對的時候,我就明確指出,便宜沒好貨,物美價廉一般是理想的商家宣傳理念。所以,用腳投票,據此將拼多多卸載就對了。也沒想過要去做過多的維權。因此,在文中作為一種實際現象加以引用。而實際上,總是有一些人因為拼團的價格不高,嫌麻煩而不了了之。對於有些商家吃準的就是這種心理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至於二次投訴中提到的“在維權方面怕不是那麼容易”等說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問題,其實在援引的第三方公益維權平臺中,已經有所體現。對此,拼多多沒有足夠的正視,針對二次投訴的這個問題,也便是本文將重點加以回答的。之所以一直等到現在才來回答,主要還是通過持續關注第三方公益維權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的案例需要時間。在這個平臺上不斷增多的新的投訴,可以讓我們感受到拼多多正視問題的誠意到底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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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三方投訴維權平臺上針對拼多多的維權案件不斷增加

從3月22日那篇文章算起,到今天為止,不到3個月的時間,在第三方公益投訴維權平臺上,針對拼多多的維權案件,無論是個人消費者,還是與其合作的商家,都在不斷增加,而且維權的主張也是“豐富多彩”。歸納起來,有兩類,一種是與拼多多的合作商家主要投訴拼多多蠻橫亂處罰亂扣款亂壓款。另一種是個人消費者投訴拼多多的商品品質和物流配送等。

能夠同時把個人消費者和合作商家都懟的四處投訴維權,這恐怕是拼多多當下主要面臨的問題。這表明,拼多多“社交+電商”的模式,面臨著大的考驗。

以下或是在第三方投訴平臺的投訴個案,或者是投訴專題,或者是集體投訴的案例。感興趣的讀者或者粉絲,可以自行搜索第三方平臺上的內容,重點針對自己感興趣的案例詳細加以瞭解。

與此同時,在本文也特別強調,拼多多如果真的有足夠的誠意正視問題,也不用先倡議行業一起推動圖片識別、AI巡檢技術的進步了,還是先在自己的客服側把那一個個實實在在的實名用戶投訴處理好。這樣或許才更有資格來向全行業發起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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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延伸,被忽視的拼多多的所謂消費升級概念下的人群

拼多多從成立到現在,短短不到3年的時間,超過3億的用戶規模,通過微信這個社交平臺,以所謂的“社交+電商”的概念切入,快速擴張用戶規模。顯然,社交是其用戶規模增的基礎,而價格便宜是通過社交平臺能快速傳播的根本。拼多多的用戶人群,我們從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歷年發佈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的互聯網用戶尤其是手機用戶的規模增長和人群分佈的數據上,也可以發現一些目前已有的文章中容易忽視的人群。而這部分人群,個人分析認為,是構成拼多多用戶的重要人群。這就是那些原來不太具備用電腦上網現在能夠通過手機上網或者用手機APP的人群,主要包括年齡主要在四十到五十之間的從農村轉移到鄉鎮或者從鄉鎮轉移到城市的一代務工人員、年齡在20左右年輕的受教育程度不夠早已工作的二代務工人員等等。這一批人群,屬於另一個層面需要進行消費升級的人群。而拼多多滿足了他們所謂的消費升級的需求,儘管他們也還可能會使用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但是拼多多更低的價格更吸引他們。

這部分人群,在購買到了品質有問題的商品的時候,他們進行維權的意願和能力都不夠。

總而言之,拼多多所謂的“社交+電商”的模式,最大的問題還是在價格和商品品質之間的平衡點掌握上。從過去發生的案例情況來看,當無法有效控制的時候,就可能犧牲消費者或者合作商家的利益。尤其是犧牲其合作商家的利益,以似乎體現拼多多對於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但這往往更多有賴於監管環境的變化。

因此,拼多多現在的問題,也許需要監管者更加重視,才可能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至於像21CN聚投訴這樣的第三方公益投訴維權平臺,在其維權影響力不足以給拼多多的利益造成較大的衝擊的情況下,是不會太加以理會的。這也是在這個平臺上目前投訴維權處理率不夠的關鍵原因。

一句話,拼多多模式所帶來的問題,還是那個老問題,資本推動下的野蠻成長模式,需要監管者更大的作為。靠企業自律或者所謂的道德血液,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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