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寫段子被百度起訴索賠500萬:不道歉 不賠償

中新新聞網

網友寫段子被百度起訴索賠500萬:不道歉 不賠償

圖為網友“七點半的獨角戲”

5月,網友“七點半的獨角戲”發了一條關於百度CEO李彥宏的微博段子,3個月後,他接到了法院的傳票。百度方面要求這位網友賠償500萬,並在微博置頂道歉30天。

500萬賠償是否合理?寫段子是否涉及侵權?對此,中新網記者展開了調查採訪。

網友寫段子被百度起訴索賠500萬:不道歉 不賠償

網友“七點半的獨角戲”微博截圖

網友“七點半的獨角戲”是一名職業編劇。他的微博認證是“搞笑幽默博主”,粉絲數不到3萬。

“七點半的獨角戲”寫段子的方式是兩句話風格,第一句話是講述事實,第二句話是調侃。每個段子最後,他都會打上#monologue#的標籤。

據百度百科的介紹,monologue是這個意思↓

網友寫段子被百度起訴索賠500萬:不道歉 不賠償

記者梳理發現,“七點半的獨角戲”的脫口秀段子從2016年8月5日開始寫,兩年時間一共創作了3559條。

“七點半的獨角戲”透露,這條諷刺的段子只存在了不到三天,就被微博屏蔽,自己當時並未想太多。

8月份的一天,他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才知道被百度起訴了。

“百度的訴訟請求主要是兩點:讓我微博置頂道歉30天;賠償百度損失500萬”。

“七點半的獨角戲”在微博寫道,“關於500萬的損失賠償依據,對方稱是‘估算的’。百度認為我對百度的形象及社會評價造成了嚴重損害”。

網友寫段子被百度起訴索賠500萬:不道歉 不賠償

網友“七點半的獨角戲”微博截圖

“意外,特別意外。沒想到會因為一條諷刺性的段子被告。”“七點半的獨角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如是說。

在他看來,脫口秀是基於事實的諷刺,具有評論、批評、監督的功能。“七點半的獨角戲”提到,百度是第一個對自己提起訴訟的機構。

記者獲悉,該案於28日進行了第一次開庭,但沒有結果,法院讓雙方再補充證據,下一次開庭時間未定。

“七點半的獨角戲”稱,對方律師也認為段子的前半部分沒有問題,“完全引述百度的闢謠聲明,完全沒有曲解,沒有斷章取義,也沒有修改”,但問題在後半句,百度方面認為這是造謠行為。

“七點半的獨角戲”曾在微博提到,按照500萬的賠償金額,請律師的標準收費是26萬 ,這對他來說壓力很大,但他拒絕調解。

他表明了態度:“我不認為我侵權,所以不會道歉,當然也不會賠償。”

目前,“七點半的獨角戲”找來律師朋友幫忙代理,也接受了網友“一毛不拔大師”的幫忙,尤其在法律諮詢上。

這件事也讓網友炸開了鍋,有網友發問——

網友寫段子被百度起訴索賠500萬:不道歉 不賠償

微博截圖

還有網友發現“七點半的獨角戲”曾於2017年發過一條關於百度索賠的微博,調侃稱“賠償數字是不是參考的這條?”

網友寫段子被百度起訴索賠500萬:不道歉 不賠償

網友“七點半的獨角戲”微博截圖

因此,記者又聯繫了百度公關部方面,對方表示已經進入庭審階段,暫無回應,也沒有什麼能對外公佈的。針對500萬的索賠,百度公關部方面表示由百度法務部門評估得出。

索賠500萬是否是天價?網友寫段子侵權的邊界在哪裡?記者諮詢了第三方律師。

北京德亮律師事務所萬方亮律師表示,如果的確捏造事實,可能構成誹謗侵權,但要求賠償500萬不現實也不合理,“賠償一般根據侵權所造成的損害進行,三天就被屏蔽了,沒有造成嚴重影響,如果認定了這個事實,法院一般會判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一般不會太多”。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郭鵬劍律師也提到,諷刺也會造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犯,如果是捏造的事實加以傳播,並在一定範圍對百度造成惡劣影響,那就構成了對百度名譽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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