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一案一评查,坚守好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最后一班岗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制度,坚守好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最后一班岗。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晴隆县检察院共受理涉及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案件3件6人,分别涉及盗窃罪、故意伤害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其中2件3人经过批捕程序。案管部门对批捕、公诉阶段审结的涉企案件共开展了5次个案评查,评查问题清单均已反馈至相关承办人并已完成整改,同时,还将评查中发现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移送政工部门计入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

“一案一评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教训,一方面完善了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促进司法办案行为更加规范;另一方面,最大程度减少、避免了办案活动对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案管部门对涉企案件自受理至审查、审结、法律文书公开各个环节均安排了专人专职负责流程监控,确保案件不超期办理,重要案卡信息填录及时、准确,法律文书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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