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命就是錢。” 有時候錢比命更讓人瘋狂,有很多的人,為了錢,一般都是很少看重命的。

電影《我不是藥神》開頭,中年落魄的主角程勇第一次來到印度的格列寧仿製藥廠時,面對印度廠長,篤定地吐出這四個字。

生意失敗,孩子即將隨前妻移民,老父親等錢手術,電影設計了這個千瘡百孔的生活窘境,為程勇冒險走私印度仿製藥的行為賦予了一點正當性。他需要回國賣掉這些別人的救命藥,換取足夠的錢,再去換父親的命。

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確實是一樁違法的生意。而這樣的“商機”之所以存在,反映的是現代醫學運行邏輯的數個難解矛盾之中,可能最為殘酷的那一個——生命或許是無價的,但救命的方式總是有價,而且還經常很貴。

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一顆價值十億美金的藥丸”

現代的藥物研發早已脫離從業者單槍匹馬就能創造奇蹟的階段,每一個成功的新藥背後,都有不可數的人力物力和時間投入

一個簡化的藥物上市流程包括臨床前試驗,動物實驗,一、二、三期臨床試驗,上市審批等步驟,其中每一個環節都可能無法得到預期結果,導致時間延長甚至項目夭折。常見的說法是,一種新藥從研發到上市需要至少10年,但如美國本特利大學科學與產業整合中心主任萊德利(Fred D. Ledley)教授所說,這個過程有時需要30年甚至更久。

電影中以負面形象出現的諾瓦公司,其原型是瑞士醫藥公司諾華。這家跨國巨頭手中的王牌藥,是在電影中化名“格列寧”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CML)靶向藥格列衛。

格列衛於2001年上市,而諾華的前身之一汽巴-嘉基公司開始為這個項目提供資源的時間,是1984年。這

17年間發生了公司合併、研究負責人更換、經費險些中斷等許多波折。

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這個項目的結局是皆大歡喜,但燒掉幾十億美金後一無所獲的失敗案例也並不鮮見,許多小公司就此默默消失。甚至在有政府投入的背景下,結局也未必美好。從1960年到1980年,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投入了80億美元大規模篩選了幾十萬種化學物,希望能戰勝癌症,而被叫停時,這個龐大項目最終的成果只有區區一個紫杉醇

說藥品研發是資本的遊戲顯然並不公平,還有很多因素在左右著研究的結果。但在今日的背景下,投入鉅額的成本去博取並不高的成功率,併為司空見慣的失敗買單,確實需要有雄厚的財力來支持。

看起來,製藥公司有足夠的理由為來之不易的藥品定高價,問題在於,高到多少是合理的呢?

每家公司有自己的藥品定價策略,其中除了成本考量,還包含市場因素——如果患者數量太少,藥會更貴;而由於事關民眾健康和生命,政府也往往希望對藥價有所控制。不管是在發展中國家還是美國這樣的發達國家,

藥品定價始終是處於爭論漩渦的話題。以商業邏輯運行的製藥公司,面對利益並不會猶豫。而從醫生和患者的角度看,藥企巨頭已經每年靠這些藥收入幾十甚至上百億美金了,不能稍微少賺一點嗎?那樣可以救活更多人命啊。

一個最極端的案例是,2015年,美國商人馬丁·施萊裡(Martin Shkreli)買下一種艾滋病常用藥達拉匹林的發行權後,將這種藥物提價55倍,原本13.5美元一片的藥一夜之間變成750美元。這個舉動激怒了整個美國,施萊裡成了“全美最可恨的人”。

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馬丁·施萊裡後來因詐騙罪被判入獄7年,這個判決和達拉匹林提價並無關係,但無疑令人心大快。

施萊裡手裡的藥品發行權是買來的,但如果決定漲價的是研發藥物的公司,或者他們一開始給出的定價就決定了大部分患者根本用不起藥,這些人又該怎麼辦呢?

藥品專利,保護的是整個人類的未來

沒有錢就不配活著,這種論斷顯然讓人在感情上無法接受,如果有廉價而效果相仿的其他選擇,患者沒有任何理由再去選擇可能令他們傾家蕩產的正版藥。

像電影中的情節,正版藥3.7萬,印度仿製藥零售2000元,批發則只需要500元。這是一道太過簡單的算術題。唯一的問題是,這麼做是違法的。

但是,“為了救人命而違法有什麼錯”

正是在這個邏輯之下,印度政府為仿製藥打開保護傘,印度成了仿製藥的天堂。

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 需要說明的是,仿製藥本身並不違法。如果原版藥品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其他公司可以各顯神通去研製儘量貼近原版藥的仿製藥。不需要前期試錯的巨大投入,成本自然大幅降低,售價也更親民——這一切的前提是保護期已過

美國對新藥的保護最為嚴格,新藥專利保護期為20年,但專利通常在藥品開發的早期就申報,藥物上市時,保護期往往過了大半。為了讓國民用上低價藥,印度政府採取了忽視保護期、強制許可等方式允許本國的藥廠製作仿製藥。所以我們看到了電影中的矛盾:原版藥在其他國家尚在專利保護期內時,印度已經有了合法的廉價仿製藥。

在電影前半段,癌症的殘酷性消解在了輕鬆的喜劇橋段裡,彷彿有了低價藥的患者們真的可以就此正常生活下去。但從灰色渠道換來的生命,太容易遭遇釜底抽薪,故事後半段的走向令人嘆息。

相比拯救生命,藥品專利期顯得那麼不近人情,藥企顯得那麼唯利是圖。為什麼不可以用仿製藥來救命,為什麼一定要等過了專利期?

頗有輪迴意味的是,諾華公司是1996年由兩家公司合併而來的,那時的藥廠兼併潮,正是為了應對仿製藥的狂轟濫炸。美國1984年通過的新的聯邦法案放鬆了對仿製藥的限制,專利一旦到期,原版藥的銷售立刻斷崖式下跌。巨頭們只能彼此合縱連橫,抵抗行業內研發動力降低的頹勢。

這正是癥結所在。

就算仿製藥真的效果很好(跨國非法買藥的普通人往往並無力準確判斷這一點),就算不會出現無人可負責的意外情況,就算手握專利權的藥企定價離譜,依然需要在一定期限內保護他們的利益。因為,

如果有能力肯投入的大藥廠無法獲得期望的收益,他們可能缺乏繼續開發新藥的動力,那麼多尚未攻克的疾病患者將得不到拯救

保護專利,保護的是藥企未來研發新藥的能力,是整個人類群體的利益。

當個體的利益和群體相矛盾​

然而,未來的群體利益畢竟是遙遠虛幻的,此時此地,眼前是一個個具體的個體

黃毛話不多,認死理,仗義助人,他想回家探望父母,車票都買好了。“他才20歲,他就想活命,他有什麼罪?”

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呂受益狡黠而溫柔,陶醉於美滿的家庭生活,他的孩子還那麼小,他希望當上爺爺的願望不值得滿足嗎?

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程勇自己不是病人,雖然一開始是出於私心去買藥,但後期他為了救人,不惜搭上了辛苦積累的財富。他不是好人嗎,怎麼就該進監獄?

這些問題,不可能存在簡單的答案。

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 20世紀以來,醫學的發展不斷在給我們驚喜,可怕的天花已經被消滅,下一個就是脊髓灰質炎。新生兒的死亡率早已大大降低,最近幾年,連曾是絕症的癌症都不斷有新療法出現。而恰恰是這一切耀眼的成就,讓人們對醫學的期待更高了。我們總希望獲得更多,希望科學的光輝照耀更多陷入困境的人。資源卻總是有限的,更好的療法也往往更貴

,醫學的發展似乎反而讓醫療資源短缺的問題看起來更加嚴重了。

付不起錢的人,有資格獲得這些資源嗎?如果有的話,該由誰來付錢呢?藥企嗎?保險公司嗎?政府嗎?慈善機構嗎?或者其他來源

和現代社會的諸多難題一樣,完美的解決方案需要多方力量的參與和協作。就科學本身而言,利用目前對疾病機理更加深入的認識,設計更高效更精確的藥物開發方法,降低某些藥物的研發成本,看來是一條可取的道路

尋找出路,要依靠每一份力量

1995年,波特蘭的家庭主婦朱迪·奧勒姆(Judy Orem)被診斷為CML。3年以後,她有幸獲得了參與一種名叫STI-571的藥物一期臨床試驗的資格,當時醫生認為她的生存期不過一年。但20多年以後的今天,她依然健在。

那種藥就是後來的格列衛。​

命有時候無價 但是生病的人需要有價的錢來續命

​時間退回到1990年,那是奧勒姆的母親被診斷為CML的時間。如果那時的汽巴-嘉基公司由於仿製藥的衝擊而無力對STI-571項目追加投入,很可能歷史上第一個針對致命癌症的成功療法還要後延許多年才會出現。那樣,就算資金再充裕,每年全世界7萬多被診斷為CML的患者將依然無法可治。

現在,他們有可能像普通人一樣生活到老——只要出得起錢。而這款需要長期服用的藥之所以花費這麼高昂,正是因為藥效太好,讓患者們的生存期不斷延長。奧勒姆等曾參與一期臨床試驗的患者們得到的承諾是,他們可以終生免費用藥,而其中的不少人現在還活著。

現代醫學的一體兩面在這個例子裡體現得淋漓盡致。

拯救了眾多患者的,到底是諾華公司、仿製藥公司,還是打破規則的“藥神”呢?其實都是。或許該說,還有很多看不見的力量參與其中。要解決個體和群體、現在和未來間的矛盾,單獨依靠哪一部分力量都遠遠不夠,每個方向的力量都不可或缺

,它們共同組成了一個龐大的系統,將所有人的命運裹挾其中。

要將這個系統向前推進,註定不會輕鬆,但所幸的是,每個國家都不缺乏勇於嘗試的人。今天我們的成果是進口抗癌藥零關稅、昂貴的救命藥進醫保,明天還會擁有更多。每一步微小的改變都在推動進步的齒輪,最終,惠及的將是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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