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正式實行軍銜制是在1955年,軍銜等級從大元帥至列兵,共設6等19級。中央軍委專門發出電報文稿,並通過國務院舉行的將官授銜典禮大會,公佈授予粟裕等1038名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軍官以將官軍銜的命令。其中包括大將10名、上將55名,中將175名,少將798名。
到1955年年終,全軍共有644,686名幹部,首次分別獲得了從准尉至元帥跨度達20級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稱號。其中准尉11.3萬餘名,尉級軍官49.8萬餘名,校級軍官3.2萬餘名。
1956年和1958年又各補授1名;中將175名,1956年和1958年又各補授1名;少將802名,1956年和1958年各授4名,1961年至1964年由大校晉升少將533名。到1965年取消軍銜制時,全軍共有將官以上軍銜人員16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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