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点赞!湖北一地纪委公开为多名受“冤屈”干部澄清

据恩施巴东县纪委监委网站10日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旗帜鲜明的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真正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增添敢做善为的“底气”和“硬气”。现对10起信访举报不实典型案例澄清通报如下:

1.关于沿渡河镇枫木村党支部副书记刘登兵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6月,沿渡河镇枫木村村民反映村党支部副书记刘登兵要官闹官问题。经查,本届村支两委换届后,因该村两委班子部分成员中途离职,根据工作需要,镇党委按程序任命刘登兵为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村支两委工作,刘登兵没有组织人员到镇政府要官闹官;信访人反映村委会办公楼和村卫生室选址等其它问题均不属实。

2.关于溪丘湾乡平阳坝村“尖刀班”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5月,溪丘湾乡平阳坝村村民反映“尖刀班”违规评定低保问题。经查,平阳坝村委会、“尖刀班”严格按政策、按程序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召开低保动态调整民主评议会,确定拟上报低保对象并公开公示。公示后,有群众反映少数低保对象在外务工收入高,有的与村干部有亲戚关系,经“尖刀班”与村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及时取消了有异议的低保对象,不存在违规评定低保问题。

3.关于野三关镇人民政府村镇办副主任谭大银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信访举报谭大银不作为,指定地方购买工程保险等问题。经查,陈某在劝农亭社区拆除危房返建,根据集镇建房需通过规划会议审定的要求,该户建房经镇规划委员会会议审定并公示后,村镇办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工程保险属自行购买,不存在谭大银指定保险公司购买的问题,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4.关于清太坪镇派出所副所长邓朝阳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2月,信访反映清太坪镇派出所副所长邓朝阳,在调查邓某与吴某斗殴案件过程中,强行搜身、强迫签字、扇耳光等问题。经查,公安民警对进入执法办案区的被询问人检查身体、代为保管随身物品系办案法定程序,邓朝阳在该案询问过程中有监控记录,调查组在监控记录中未发现有扇耳光的行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5.关于巴东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向宏武公车私用的不实举报

2018年1月,清太坪镇中磨坪村民反映2017年12月20日至26日,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向宏武用公车给家中运送水泥,指使父母堵水沟的问题。经查,2017年12月20日至26日,向宏武在县城白土坡中队执勤,未驾驶公车到清太坪镇,父母堵水沟所用水泥系其姐夫用私车购买运回;在两家的水沟纠纷中,向宏武多次劝解家人不要争斗,并未指使父母堵水沟,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6.关于巴东县绿葱坡镇党委副书记邓正义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2018年5月,绿葱坡镇刘家荒村村民反映绿葱坡镇政府干部邓正义不作为有关问题。经查,三尖观村胡某和刘家荒村黄某的山林土地纠纷问题历时12年,2006年以来经镇、县两级多次调解作出处理意见,当事人不服,后经县、州两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均不服;2018年以来,由绿葱坡镇党委副书记邓正义牵头,组织专班对该纠纷进行调处,商请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以及两村村委进行二次测绘,经过六次调查后,镇长谭先吾组织召开镇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全力化解双方矛盾,不存在干部不作为的问题。

7.关于对巴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问题的不实举报

信访反映巴东县食药监局对反映人处罚过重,对源头违法行为未进行处罚、选择性执法,没收专用章超越执法权限等问题。经查,涉案大米的生产厂商属于湖南省浏阳市,县食药监局依法函告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大米调查处理,并对巴东违规企业处罚没收入,依法没收涉案工具(配送专用章),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8.关于对巴东县运管所非法暂扣车辆、伪造证据的不实举报

2018年3月,信访反映巴东县运管所暂扣反映人车辆不合法,伪造证据,与信访举报件中刘某存在特殊关系,县运管所公报私仇等问题。经查,该案执法过程有全程视频录像,执法全过程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与,并召开了听证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置适当;该案执法人员均不认识刘某,不存在公报私仇,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9.关于对巴东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李书宝在调查信访举报件中不负责、走过场的不实举报

2017年11月,信访反映巴东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李书宝,在调查处理野三关镇高炉坪村村干部郑某有关信访举报件中存在不负责、走过场的问题。经查,李书宝在调查郑某案件中,依纪办案、事实清楚、证据链清晰,给予郑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量纪适当,反映问题不属实。

10.关于对巴东县纪委信息中心主任谭大鹏在调查信访举报件中不深入、走过场的不实举报

2018年2月,信访反映巴东县纪委工作人员谭大鹏,在调查野三关镇杨家湾村支部副书记、主任邓某信访举报件中不深入、走过场等问题。经查,谭大鹏在调查邓某案件中,依纪办案、事实清楚、证据链清晰,给予邓某工作约谈量纪适当,后与信访人反馈沟通,信访人对调查处理结果无意见,反映问题不属实。

以上澄清的10起不实举报,有的在执纪执法岗位敢于担当而得罪人,有的在工作中敢抓敢管而受到质疑,有的在服务群众中尽职尽责而不被理解,有的被诉求捆绑而倍受委屈。这些同志以自身的担当负责、积极作为,将一些非法利益诉求和别有用心者挡在门外,受到恶意举报、诬告陷害。

有问题的干部绝不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受到丝毫掣肘。捕风捉影、指鹿为马的诬告陷害令干部蒙受不白之冤,挫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浪费了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程序处理信访举报件的工作资源,还破坏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长此以往,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让部分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劲”。

为他们澄清事实、还清白之身,体现了县委和县纪委为担当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既让流汗者不流泪,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理直气壮地干事创业;又让投机不得逞,向诬告陷害者亮明态度,“投机倒把”、贴牌信访、个人目的的信访是没有市场的,有真凭实据依纪依规按程序上访才是大道。

据官方数据

2017年

省纪委对反映失实的

23559件问题线索

予以澄清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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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查阅资料可知

此前

也曾多次报道类似新闻

纪委监委为驻村干部正名

今年2月28日,恩施州鹤峰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来到走马镇楠木村,公开为驻村第一书记王业如正名。当时,王业如被匿名举报在驻村扶贫工作中假公济私,利用老百姓的屋场为自己养了8桶中蜂。

经多方查证发现,王业如驻村帮扶以来,为带领困难群众脱贫,因地制宜发展中蜂产业,在自己家庭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自掏4000元买了8桶中蜂,分给了村里的4户贫困户。为避免蜂群因严寒遭受损失,不得已将蜂放在安置点,委托养蜂能手集中照料。

真相大白后,鹤峰县纪委监委表示,“王业如同志认真履行帮扶责任,带领群众发展产业,且自费购置蜂群并代为照料,不属于假公济私行为,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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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干部遭不实举报 纪委查清真相

2017年7月,省纪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组收到两人涉嫌违纪问题的匿名举报信,反映李华存在“安排自己弟弟借用别人资质承接省工会干校厨具安装工程”等4个方面的问题,反映夏勇存在“在省工会干校一手遮天”等6个方面的问题。

纪检组经调查发现,举报信反映的李华4个方面的问题均不实,如其中“安排自己弟弟借用别人资质承接省工会干校厨具安装工程”问题,事实上招标尚未完成。李华坚持审计原则,敢于担当,得罪了少数人,为此遭受不实举报。

而举报信反映的夏勇6个方面的问题,其中1个问题为夏勇不知情、知情后早已主动纠正,其他5个方面为不实举报。

“我们要敢于发声,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纪检组组长刘业发说。纪检组向省纪委报送了对他们的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的建议。2017年12月12日,省纪委批复同意作了结处理。

(来源:巴东县纪委监委网站、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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