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残工委组织参加全国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精神,部署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残工委积极组织省级及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有关领导、民政、财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鹤山市残工委主任叶永雄、市残联理事长汤文好、市残联、市卫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共15人参加了鹤山分会场会议。

鹤山市残工委组织参加全国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鹤山市残工委组织参加全国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由中国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贾勇同志主持。会议开始,中国残联党组书记周长奎同志宣读国务委员王勇同志对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批示,随后国家健康卫生委、财政部、民政部领导相继发言,并根据本部门职责分工对下一步建立和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进行了部署。最后,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发表讲话。张海迪同志首先强调了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重大意义,并对下一步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及详细部署。她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在工作中要优化服务,让更多的残疾儿童享有优质高效的康复服务;要强化监管,保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的水平和质量;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如期制定、实施。最后,她强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关系着残疾孩子的命运,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加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早日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让残疾孩子像健康孩子一样拥有快乐的童年、希望的明天,为推进健康中国战略,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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