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鄉成功處置一起拒不停建未依法進行環評項目案

通訊員 馬瑜)為進一步強化環境保護執法監督,建設幸福美麗的生活環境,9月3日,東鄉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聯合縣環保局成功辦理1起拒不停建未依法進行環評項目案件,依法處罰違法人員1名。

2018年7月,東鄉縣環保局依法對東塬鄉紅泥灘一沙石料加工點進行環保檢查,發現該加工點業主樑某於2017年7月從他人手中承包該加工點,並於5月開展裝機調試,7月進行生產作業。經核實,發現該廠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及其他相關行政許可,擅自開工建設。縣環保局當場對該加工點進行了查封,並責令停產整改,要求梁某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及其他相關行政許可手續。8月30日,縣環保局再次對該廠進行巡查,發現該廠在未補辦環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恢復生產作業。9月3日,違法行為人梁某因涉嫌拒不停建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項目,被環保局移交縣局依法查處。經民警調查詢問,梁某對其拒不停建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項目並進行違規生產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違法行為人梁某已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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