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洮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徵收部門擬定的《一酒廠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進行了審查及論證,認為該方案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據此,市人民政府做出《洮南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洮政房徵〔2018〕3號),對一酒廠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徵收,現將有關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東至:光明街; 南至:臨洮路;
西至:古樹街; 北至:新發路;
二、徵收主體:洮南市人民政府
三、徵收部門:洮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徵收實施單位:洮南市房屋徵收經辦中心
五、徵收實施時間:自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實施。
六、簽約期限:規定簽約時間之日起十五日內為簽約期限,發佈房屋徵收決定之後,規定簽約時間以另行通知的方式,通知被徵收人。
七、被徵收人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白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洮南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洮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徵收部門擬定的《育英花園二期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進行了審查及論證,認為該方案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據此,市人民政府做出《洮南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洮政房徵〔2018〕4號),對育英花園二期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徵收,現將有關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東至:原刑警隊西大牆;
南至:育英路;
西至:府城街; 北至:雙河路;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洮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市人民政府對市政府徵收部門擬定的《火車站西南角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方案》進行了審查及論證,認為該方案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據此,市人民政府做出《洮南市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決定》(洮政房徵〔2018〕5號),對火車站西南角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徵收,現將有關征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東至:東二環; 南至:團結路;
西至:敖東東牆外; 北至:廣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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