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消失」的100天

范冰冰在《福布斯》2015全球最高薪女星排行榜中,以年收入2100萬美元排名第四,是唯一進榜的亞洲女星。2016年,范冰冰以1700萬美元年收入登榜福布斯全球十大最高收入女星第5名。置於“天價片酬”的背景下,人們對明星偷漏稅的傳言不可置否。

但偷漏稅的成本有多高,後果有多重?按照刑法的規定,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涉嫌逃稅,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陳勝律師表示,一般而言,逃稅款數額達五萬元並佔應納稅額10%以上時,在兩種情況下會被追究刑責:一是經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且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二是5年內因逃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

范冰冰“消失”的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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