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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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上帝造人用了七天,洗腦也只要七天,消滅一條新聞,只需要另外一條新聞……意思是再熱的消息,再嚴重的問題,只要熬過七天,新聞變舊聞,熱度過後,並沒有誰會去關心結果,縱然在當時是滿城熱議,口誅筆伐。

七天已經如此,更何況一個月;不知道還有誰記得一個月前,紫杉莊園開發商起訴自己要求退房,引起法律公正性的大討論。房叔有發一篇文章“,那個“舉報自己”的西安開發商,勝訴了”,詳細記錄了事件經過;


當時我隱隱有一種危機感,房價上漲後,退房事件勢必頻發,沒想到一個月不到,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應驗了。再大的輿論爭議,口誅筆伐,卻總是撼動開發商“套利”的心。


退房風波

紫杉莊園起訴自己退房不是西安第一例,在此前包括感恩時代廣場,寶楓佳苑,以及接下來的這些:

事件一:長安區買房住了4年 開發商稱合同無效要收回房子

2013年9月4日,陳女士及愛人購買了西安市長安區郭杜東街唐風苑小區一套49.2平方米的房子。

2014年9月3日,陳女士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補充協議,辦理交接手續後,10月搬入新家。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2018年6月18日,陳女士接到西安仲裁委員會參加仲裁通知書,說開發商申請與她的購房合同無效,讓她20日內提交證據材料。

開發商提交仲裁的申請書中寫道,合同簽訂後,該房屋由於規劃等客觀原因至今未能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所以“請求確認合同無效”。

西安仲裁委員會與開發商負責人協商後,開發商對調解結果不同意,仍申請合同無效,要退款收回房子。

據瞭解,陳女士當年購買房屋時,該小區房價每平方米3000多元,現在則是每平方米1萬多元。

事件二:感恩時代廣場退房風波

2016年9月14號,市民葛女士在位於西安市丈八東路上的“感恩時代廣場”樓盤看上了一套商品房。當時這個樓盤只有四個證件,《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還沒有辦理下來,但銷售人員告訴她,證件很快就會辦下來,現在買可以享受優惠。

開發商承諾2017年元月31日前取得預售證並進行網籤,然而這次開發商不僅沒有兌現承諾,售樓部反而被查封了;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然而,到了2017年8月份的時候,開發商卻突然同意退房了,說按原價給業主退方,但當時是(每平米)5900元,現在房子都漲到8000多了,業主不退;今年5月,開發商20多名購房者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合同無效;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此後,便是知名的開發商起訴自己事件,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今年8月3號開發商又向法院提出了撤訴,但附加條件是,每個人每平米要加3000元到3500元的裝修費。

事件三:富銘新一城轉賣業主房子,暗示加價

2013年,王先生在西北富銘新一城樓盤,看上了兩套小戶型公寓。當時這個樓盤只有一個土地規劃證,但銷售人員告訴他,這是西安市的一個重點城改項目,手續肯定能辦下來,現在買優惠幅度很大,約定2015年的12月31號能交房。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眼瞅著已經封頂的樓盤卻處於停工狀態,就是交不了房,這一停就是2年多時間;

上個月就說是這個房快交了,但是你們拿時不可能是原價,現在房價漲成這個樣,成本都增加了,你們到時候就不能按過去那個價拿了,就這麼提示的。

同時業主發現,有好幾家銷售公司偷偷銷售已經賣給他們的房子,對外賣到13000元(一平米),而且還要交一個團購費,業主質問開發商,得到的回覆是你們要退房也可以,給你們加一點點錢吧,補償一點損失,把房退了。

事件四:開發商揭發自己,賣了8年的房想收回去

西安的陳女士2010年1月在長安區玫瑰映像小區買的房 ,安穩入住了4年,可好景不長,今年6月18日,突然收到了西安仲裁委員會發來的仲裁通知;

開發商以自己違建為由,要求仲裁,申請合同無效,要求與我解除購房合同;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當初買這個房子的時候價格是每平方米3000元,而現在這的房價已經漲到了每平方米一萬多,此時開發商想要回房子,意欲何為?

事件五:紫郡華宸開發商催業主 退房

楊先生前不久在西安北郊的紫郡華宸小區購買了2套公寓。看著小區五證齊全,就簽了購房合同、交了兩套房子各百分之五十,共計六十多萬的首付款,眼瞅著交房,開發商卻通知退房;

回覆稱由於資金問題,工程已經停止了一陣子,按期交房肯定實現不了,所以現在通知業主退房,這完全是站在業主的角度考慮。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如果業主選擇繼續等待,按照合同約定,一旦真的逾期交房,開發商也會向消費者支付違約金,目前只是建議所有簽了合同的業主們前來退房。

據瞭解,當初每平米9700多元的房價,如今已經漲到了12300元。

短短一個月內,已知的開發商以各種理由要求退房的事件已經五起,這是偶然,我不信。

此前紫杉莊園起訴自己的時候,很多人覺得事情鬧的這麼大,其他開發商看到必然有所忌憚,能規矩履行合同,按時交房,但事實看來還是太天真的;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以感恩時代廣場為例,很多人只看到了開發商撤訴,殊不知後面迎來的是要求每個人每平米要加3000元到3500元的裝修費,一平3500的裝修標準,裝的怕不是民宅,而是皇宮吧;

不少人就疑惑,這房價越長越貴,人心怎麼也越來越壞了。

高房價陰影

因為房價上漲,惡意違約的事情,早在年初二手房上就初見端倪。當時常見的現象是明明雙方談好價格後,眼看要辦手續了,房東突然說要加價30萬,不給錢房子就不賣了,這種蒼蠅屎一般的買房體驗很多人是深有體會,甚至有直接在交易現場打起來的。

現在看來開發商惡意退房,其實和年初二手房房東違約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呢?房價上漲帶來的不單單是買房成本的支出,更是人心變壞了,難不成真就成了有房在手,就能為所欲為麼?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都說房子是用來住的,那是對買的人而言;對於賣的人而言,房東手裡房子漲價,帶來的是突如其來的真金白銀;開發商收回房子,轉手賣掉的差價就是白得的業績收入;

和這相比,所謂誠實信用,契約精神,往往都成了忽悠傻子的藉口,指望賣家良心比是登天還難的事兒,在這裡房子就是買賣雙方博弈的金融工具。

以前有句老話叫,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意思是說天下人為了利益而蜂擁而至,為了利益各奔東西;

這本身沒有問題,但契約精神,合規經營也是底線,否則將被驅逐出行業,面臨極大的成本;況且職業道德約束不了的前提下,還有法律作為底線。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在賣房這件事上,開發商不知道嗎?不然,實則已經權衡過收益與代價,一旦毀約成功獲得的收入是遠大於被處罰的罰款的;

同時因為也是小開發商,一切以利益最大化為目的,不在於什麼社會聲譽,企業信用,本來乾的就是一次性的買賣;

因此,在發現房價上漲後,還可以起訴自己收回房子這條路後,便義無反顧的前仆後繼,並且開發商舉報自己還勝訴的事情也給了這些投機者信心;

於是就有了現在接二連三要求業主退房的奇葩事情,並且業主已經入住四年,現在卻讓搬走,這事兒放在全國怕是聽著都稀罕!

6月底,算是西安第一起寶楓佳苑惡意違規的時候,業主投訴給有關部門,得到的答覆是會將不誠信開發企業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聯合市工商、物價等部門對其實施聯合懲戒,切實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8月30號的時候,西安房管局公佈近3個月商品房銷售違法處理情況,其中,寶楓佳苑項目開發商——西安寶楓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的原則,被一次性扣10分;

再往後,關於寶楓佳苑具體的處理結果就沒有任何消息了……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以罰代管

事前不管,事後罰款成了西安市場一個默認規則,尤其是在房價上漲,開發商違約耍賴的時候;

而對於開發商這種金主大戶,最不怕的就是罰款;像暫停網籤禁售對於這些房子已經賣完而惡意毀約的也不管用;這不免讓人質疑,開發商無人能管;

而在事情進入僵持階段,聽到最多的建議就是走法律途徑,即打官司;

對於普通業主而言,大部分人是不願意打官司的,覺得費時間費精力耗不起,因為是個人面對對方一個利益集團,除非是逼到走投無路,否則沒人願意以最高成本去解決問題,而打官司往往也是受害的一方去尋求庇護;

但在今年的西安,我們看到更多的則是強勢的一方,開發商主動起訴業主,包括舉報自己,甚至還有一審勝訴的,這更加讓普通老百姓覺得最後的屏障都沒有,心裡頓生失望。

而面對開發商自揭證件不全違規銷售老底,起訴業主退房時;法院單單依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的: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顯然也是有問題的;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條文沒錯,這原本是保護業主的,最終卻被開發商鑽了空子,成了庇護自身利益的手段,這讓任何人都沒有辦法接受;

立法的本意是伸張正義,是要區別惡意,善意的,03年房地產市場還剛剛起步,遠沒有現在房價大漲的背景;

如果現在明知開發商惡意違約,法律還拿著15年前的條款予以支持,這傷害的就不是一兩個人了,房價在上漲,時代在進步,法律也需要進步。

房叔有話

不知道怎麼,寫開發惡意違約的時候,我想到前陣子看到淚奔的電影《我不是藥神》中,關於法律和人性善惡的思考;

西安開發商退房“上癮了”!

程勇因為代購“假藥”犯了罪,但問題程勇並不是壞人,而是法律不健全;

就如同路上老太太摔了上前去扶,結果被訛了說是我撞得,但並不是我只是熱心;

就如同碰到路上有人打劫,被搶東西的是個小姑娘我上去把歹徒打了一頓,打人是不是應該;

遵守規則並沒有錯,但也分善意與惡意,是害人還是助人,畢竟人是活的,而規矩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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