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妻被判无期,自首时已无法说话,检方:判轻了,应死刑


夫妻本是同林鸟,爱惜羽毛是妙招。3年前,一对在家人和邻居眼里的恩爱夫妻,仅因一点琐事发生争执。冲突中,自称为阻止妻子回娘家,马栋梁用双手扼压妻子罗某的颈部致其死亡,而后逃逸。数天后,在巨大的心里压力下,马栋梁在一家派出所门口割舌欲自尽,并自首归案。法庭上,见到岳父母,马栋梁表情淡漠。岳父母抱着女儿的遗像出庭,坚决要求判处女婿死刑,并提出了高达900万元的赔偿。

33岁的马栋梁是北京人,小学文化,事发前在村里一家公司上班。妻子罗某曾是公务员,两人是初中同班同学,经人介绍恋爱,一年后结婚。婚后,马栋梁与妻子罗某与父母同住在租住房,感情不错,一直没有孩子,为此,出事前几个月,妻子特意辞职回家,准备怀孕。案发次日下午,因联系不上女儿、女婿,罗某的母亲联系马栋梁的母亲后打开了房门,但发现卧室门被锁住。踹开门后,发现穿戴整齐、还斜挎着包的女儿趴在床上,已经身亡。

马栋梁称,他和妻子婚后有时会因外出旅游或琐事闹矛盾。当天晚饭后,他回到卧室趴在床上,妻子说他故意压自己的眼镜,马栋梁解释不是故意的,就顺手将眼镜放到梳妆镜上。“她就和我吵闹,让我赔偿,一生气就把眼镜摔在了地上。”马栋梁说,怕妻子还摔其他东西,自己就过去阻止她,对方误以为他要打人,就先动手打了他。图为:罗某的父母抱着女儿的遗像悲痛欲绝地哭诉:“我们只有这一个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们怎么活啊!”。


马栋梁说,他和妻子的性格都有缺陷,都不理智。马栋梁回忆,以前在美国旅游时,两个人也动过手,但很快都冷静下来。当晚,他一直拽着罗某的胳膊,用身体搂住她,对方不停用双手抓挠和踢打,后倒在地上。“她后来挣脱我的控制跑到客厅,说要回娘家,我就阻止她。”马栋梁说,罗某一边收拾东西,一边不停地指责和侮辱他,他则跟在她后边哄她并辩解。吵了一个小时,他忍不住火,将对方按倒在床上。

马栋梁说:“她用碎镜片威胁我生命,我把她打疼了,她要跳楼自杀,头都伸了出去,我赶紧把她拉回床上。”为了阻止妻子再跳楼,马栋梁压在妻子身上,同时也想控制住对方的脾气。马栋梁说,因妻子又说了些刺激他的话,他一手搂住妻子的脖子往上抬,一手压住她的头,并用头撞击对方。而用被子蒙住头,是为了减轻头部撞击的疼痛感。被子滑落后,他就直接撞对方的头,直到累了才停手。

妻子死亡后,马栋梁喝了点白酒,哭了,随后想到逃跑,便简单收拾了衣物、与妻子的影集及相关证件等,在家门口取了一万多元,随后驾车离开。“我当时准备去妻子生前想去旅游的内蒙古额济纳旗”马栋梁说,5天后,他抵达额济纳旗后,准备去投案,但因“害怕自己是杀人犯,投案了就会死”,马栋梁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自己舌头划伤,后躺在派出所门口的地上等死,被送到医院后,无法说话的马栋梁向警方要来纸笔,将杀人的事实供述出来。


罗某父母的律师说,罗某父母直到案发才知道女儿被打过,还到医院就诊后,他们始终无法理解女婿的行为;马栋梁的辩护律师则说,马栋梁案发前服用治疗抑郁症等药物会有副作用,会让他精神亢奋并具有攻击性。邻居作证说,小两口平时关系很好,没看出来有矛盾。双方父母也认为孩子没有矛盾。罗某的父母说,他们每天都会一起去健身房。女婿性格内向,平时没有不良嗜好,但性格上一根筋,比较自私自利,不怎么喜欢和人交往。

法院认为,马栋梁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马栋梁在内蒙古边防派出所民警尚未掌握其身份及罪行时,能够主动交代其身份及犯罪事实,可视为自动投案,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判决:马栋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马栋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某父母丧葬费3.87万元。

对判决结果,检方提起抗诉,检方认为:马栋梁仅因微不足道小事将妻子杀害,作案后非但没对被害人实施救治,反而将房门反锁,逃离现场,这足以反映出其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此外,检方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马栋梁自首,系适用法律错误。即便假定其“自首”,也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检方指出,小罗父母不接受经济赔偿,对马栋梁不予谅解,一审判决后强力要求检方提出抗诉。


综上,检方认为马栋梁不成立自首,其故意杀人犯罪,主观上系直接故意,且根据马栋梁的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对其判处死刑。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故提出抗诉。编后语:爱人,爱对了人,一起白头到老;爱错了,可能蹉跎一生,也可能被送上不归路。一句话:错爱,没有任何意义。另外,如果不爱,请放手,让她走,或你走,别以身试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跑不了。敬请转发图集,关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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