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關村智慧財產權促進局辦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工作須知(二)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工作须知(二)

各申請人:

受北京市知識產權局指派,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負責我市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工作。

《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對專利申請進行優先審查的數量,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不同專業技術領域的審查能力、上一年度專利授權量以及本年度待審案件數量等情況確定。為防止專利審查資源濫用,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將按照擇優原則,在審查專利申請質量的基礎上,重點推薦北京市十大“高精尖”產業領域的發明專利申請,服務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為使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政策儘量惠及更多專利申請人,保障北京市重點支持領域的專利申請能夠得到推薦,進入優先審查程序,請各申請人在辦理優先審查請求時,應慎重對待,結合本身專利申請質量、所在技術領域及辦理優先審查必要性等方面綜合考慮,認真、充分準備優先審查請求材料,避免提交不符合優先審查條件的請求。如果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經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評審不予推薦或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不予優先審查的,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不再接受該專利再次申請優先審查。

中關村知識產權促進局

2018年9月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