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法院執行局的「傳聲筒」

虎林法院執行局的“傳聲筒”

虎林法院就有這樣一位姑娘,她裝的了卷宗,還寫的了宣傳;她起得了早,還貪得了黑,她的名字叫潘卓。

2016年是最高院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第一年,而她也是在這一年,通過虎林法院對社會的公開招錄,來到虎林法院。因為之前在企業工作積累下一定的工作經驗,對法院書記員工作上手很快,她吃苦耐勞,心思細膩,從卷宗排序、打碼、打目錄、折卷皮、裝訂到系統操作,將每一個細節都深深烙印在心中,在較短的時間內便掌握了書記員的基本工作,成了各方面工作都能夠拿得起的業務骨幹。

她愛好寫作,隨著對執行工作的瞭解,她發揮自己的特長主動請纓,接下執行宣傳的工作。因為她身高178cm,每次外出集中執行,在執行隊伍中總是很顯眼,不僅因為她的身高,更是因為她是外出執行幹警中的女將。但她自己不會因為自己是女性,便放低對自己的要求。執行中,為了能拍到更加清晰、到位的照片,她總是擠在最前頭,拍攝時,也會引起某些被執行人的反感,被詬罵總是常有的事,她卻總是能用微笑去面對,回到院裡已是深夜,還要加班整理照片,撰寫宣傳文稿,日復一日,她的付出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她撰寫的宣傳稿件,2017年以來,國家級媒體採用77篇,省、市級媒體採用159篇。2018年2月,她被雞西中院評為“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標兵”榮譽稱號。

她不僅是一名執行幹警,還是一個3歲寶寶的母親,她來執行局時寶寶只有1歲,面對五加二、白加黑的連日加班,她毫無怨言。記得秋季攻堅期間,連日集中行動,她的女兒患上急性喉炎,心中雖滿是心疼,仍卻將女兒交給體諒她的丈夫,依舊宵衣旰食,一心投入到執行宣傳工作當中。她說:“執行宣傳工作,既然做了,就要把它做好,執行幹警們做了這麼多,一定要將它宣傳出去,讓更多的人民群眾瞭解我們的工作,理解我們的艱辛,怎麼能因為我個人的原因,便將工作放在一邊。"

她對執行工作的熱愛是紮根於骨子裡的,在院裡舉辦的元旦晚會上幽默風趣的三句半,演講比賽中聲淚俱下的訴執行,她的每個作品說的都是執行幹警的日常,展現的都是她對執行工作的濃濃深情。“路雖邇,不行不至”這是她最喜歡的一句話,於她,執行工作雖然艱辛,但她會始終堅持初心,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於執行,這句話寄託著她的信仰,她始終相信儘管執行的路,道阻且難,但是通過所有執行幹警的無悔付出,不懈努力,定能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最終目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