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反殺」案後對情與法的趣談


“崑山”、“龍哥”、“反殺”、“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故意傷害”“社會哥”、“天安社”、“平民”等幾個詞在最近幾天是相當的火爆了,說其霸屏也不為過。發生在崑山深夜街頭的一樁惡性事件造成一死一傷。

崑山“反殺”案後對情與法的趣談

在最近兩天各大電視臺、廣播、網絡平臺均在熱議此案,關注案情的最終定性。此期間XX衛視邀請的專家(專業律師)在直播節目時明確說明他認為於某某(案中防衛者)應該符合故意傷害罪,最低也是防衛過當,我當時就想那遙控板砸電視!我為什麼這麼生氣呢,主要是這位專家的定性理由,說法律規定,正當防衛是定義是在傷害進行是過程中採取適度的防衛措施,於某某在劉某某停止傷害轉身的過程中還在反擊,屬於故意傷害行為!我欣賞不由得罵了一句“MADE”國罵!

我的這種憤怒相信不少人都有吧,這明明是防衛過程,專家偏偏要定性為故意傷害,而依據是加害人轉身了,停止傷害了!能不讓寶寶生氣嗎?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在漆黑的深夜,一個赤裸上身,滿身恐怖紋身的凶神從車後備箱拿了一把雙開刃的砍刀對你進行砍殺,兇手上演滑稽劇不小心手滑砍刀脫手,被你及時撿起,你的第一反應行為是什麼?媽的!不砍你,我還等著你休息1分鐘後再來第二回合繼續傷害我?好,我不是轉身了嗎?我不是停止傷害了嗎?那你在我停止傷害之後還追過來砍我?我是傻逼嗎?你怎麼知道我不是轉身回去拿更厲害的兇器對你進行二次傷害?你不知道我的武器庫庫存了些啥子好東東啊!所以你為了自身的安全不受後續不確定的傷害,只有繼續砍啊!有同感不?

崑山“反殺”案後對情與法的趣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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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人之常情,不是該腦袋過來領幾板磚?

崑山“反殺”案後對情與法的趣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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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此專家把輿論導向整偏,主持人也的確聽不下去了,在結束語時,主持人說了幾句讓人心回暖的話(當然也是符合本人之類老百姓的願望或者叫心聲):首先正當防衛也好,故意傷害也還,首先法律有名為規定;其次,所謂法律不外乎民心民情,國家從來都是講究的是以情執法,如果連百姓最基本的安全都無法保障,這還是法律嗎?所以我相信有良知的人民警察會還原一個真實的、得民心的案情,相關單位會顧及老百姓真正關心的東西,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衡量出正確的合理合法的結論。

崑山“反殺”案後對情與法的趣談

我們能相信警察嗎?當然可以!不行你看看警察的職責嘛:

崑山“反殺”案後對情與法的趣談

以本人對案情及法律的瞭解,此案中於某某屬於正當防衛比較合情合理!

看官怎麼看?請留下你寶貴的意見!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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