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給兒子還賭債,落馬官員做了這些荒唐事兒!

【編輯/張喜斌 統籌/陳威】9月16日,媒體報道了《截留幫扶款為兒子還賭債,老支書“耍心機”被查》的消息。大白新聞(微信ID:dabaixinwen)注意到,為兒子還賭債而落馬的官員,可不止他一位。

此前,廣東一廳官曾涉嫌受賄4000多萬,找企業幫兒子還千萬賭債。據悉,這個人是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此外,湖南長沙原坪塘勞教所所長羅培奇也曾因兒子欠下高利貸,從而受賄45萬元還債。

為給兒子還賭債,落馬官員做了這些荒唐事兒!

老支書截留幫扶款為兒子還賭債

9月16日,媒體報道了《截留幫扶款為兒子還賭債,老支書“耍心機”被查》的消息。文章稱,2017年6月,西崗鎮皇王廟村貧困戶趙某的兒子在外出途中不慎摔倒,導致胰腺破裂,住院治療。

文章稱,淇縣農信聯社是趙某的點對點貧困幫扶單位。得知這一情況後,王永強立即組織本單位職工給趙某進行了一次捐款活動,並將現金交給了剛好在淇縣出差的皇王廟村黨支部書記劉本發。

幾天後,王永強打電話給劉本發詢問趙某兒子的情況,劉本發支支吾吾,說手術錢還差一部分。王永強以為是劉本發不好意思再給大家添麻煩,也沒多想,又發動了一次捐款活動。很快,王永強便將第二筆幫扶款打到了劉本發的銀行賬戶上。

本以為一件好事就此圓滿,誰承想,在劉本發這裡卻出現了“斷點”。“紀委的同志嗎?俺村支書劉本發剋扣幫扶工作隊捐給我兒子的救命錢,該咋辦?”接到趙某反映的問題線索後,淇縣紀委立即成立核查組,對該信訪舉報進行初核。

最後,核查人員瞭解到:劉本發的兒子長期賭博,最近欠下70多萬元的賭債,劉本發家每天都有大群的人堵門口。調查人員通過進一步核實,發現劉本發替兒子還過兩次賭債,與農信聯社給幫扶款的時間和數目剛好吻合。面對證據,劉本發低下了頭,他深深嘆了口氣。

“駐村扶貧隊員轉給我錢之後,我去了幾次趙某家,也沒聽他提這個事兒,工作隊那邊也沒人盯著。我想著,這邊以為我給了,那邊不知道幫扶款的事,反正兩邊不通氣,誰也不知道。我以為留下這種‘一次性’的點對點幫扶款不會被發現,再加上要債的逼得緊,就犯了糊塗。”

“基層幹部動扶貧‘奶酪’的行為危害極深,群眾深惡痛絕,必須嚴肅查處。”淇縣紀委相關負責人在聽取案情彙報後態度堅決。2018年2月24日,淇縣紀委給予劉本發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強制其將幫扶款予以退還。

廣東科技廳廳長受賄為兒還賭債

2015年1月,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李興華涉嫌受賄4000多萬,在深圳受審。據悉,原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科技廳原廳長、黨組書記李興華涉嫌受賄錢款和企業乾股價值4000多萬元,在深圳市中級法院異地受審。

起訴書顯示:李興華涉嫌受賄的現金包括1991萬元人民幣、美元3萬元、港幣110萬元,而其中1840萬元用於償還其兒子的賭債,佔了絕大部分。李興華本人也曾表示,他兒子李晟賭博問題給他的家庭帶來很大痛苦,親自處理又擔心影響仕途。

李興華還多次向葉某等人,傾訴其兒子李晟有賭博的惡習,欠下鉅額賭債,債主多次向其家人追債。

為此,他要求葉某等幫其兒子解決償還賭債的問題。葉某、唐某為感謝李興華對他們公司在廣東省科技廳申請項目扶持資金方面的照顧,多次出資幫助李興華償還兒子的賭債,共計人民幣1840萬元。

每次償還賭債,葉某都將情況告知李興華和唐某,並且資金均由葉某、駱某某、王某某分別經手從首誠太合公司、匯中弘泰公司、聖洋科技公司、東澳信息公司和中信能源公司等賬上支取,最終以購買設備、虛構諮詢費項目支出、提取備用金等名義平賬。

每次李興華不僅要求葉某幫忙處理好賭債問題,還要葉某親自與賭徒商談,讓賭徒寫出“不再引誘李晟賭博”的承諾書。葉某照辦後,將部分賭徒書寫收到賭債的收條送到香港由唐某保管。

唐某等人還多次趁年節、旅遊之機向李興華及其家人行賄。如2009、2010年春節前,唐某到李興華家拜年,並分別賄送給李興華各10萬元港幣。2010年10月,李興華夫婦到香港旅遊,唐某追到酒店奉上港幣10萬,稱送給李興華妻子魏梅蘭購物。

湖南省長沙一勞教所長受賄落馬

2009年4月,媒體曾報道了“湖南省長沙市原坪塘勞教所所長羅培奇,從勞教系統的模範到最後被金錢絆倒”的故事。辦案人員說,他生活比較樸實,之所以受賄,是為兒子還賭博欠下的高利貸。

據悉,羅的案件由長沙星城地區人民檢察院初查之後,交由望城縣人民檢察院監所科辦理。“羅平常的工作業績非常優秀,該所辦的新生水泥廠每年有數億元產值,納稅超過兩千萬。”相關人士曾介紹稱,羅生活很樸實,曾多次拒禮,對監所檢察工作也非常重視。

遺憾的是,羅有一個疏於管教的兒子迷上了賭博,輸紅了眼就借高利貸,還打父親的牌子在社會上替人“了難”撈錢。羅培奇很疼愛兒子,一開始從家裡拿錢替兒子還高利貸,後來入不敷出,發展到向包工頭索賄替兒子還債。終於走上了不歸路。

法院查實:羅培奇在兼任坪塘水泥廠廠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基建工程建設中收受賄賂45萬元。目前,羅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同時,該所副所長朱國武、財務科長林斌等人也涉案被查。【資料來源:三湘都市報、深圳新聞網、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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