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前研|廣東省就共有產權房戶型、承購份額等意見發布徵詢

政 策

廣東省就共有產權房戶型、承購份額等意見發佈徵詢

【事件】9月11日,廣東省住建廳發佈《關於推進共有產權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就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對象、承購份額以及增購轉讓條件等要點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本次意見徵詢中提出:共有產權住房供應對象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無房家庭;每戶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並享受與購買商品房同等的落戶、入學等公共服務;在房型上,應以建築面積90平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

【CRIC點評】共有產權房顧名思義房屋產權由政府和購房者平分,屬保障型住房的重要組成部分。承購人原則上只需購買不低於50%的產權份額,剩餘部分產權由政府共同持有,主要用於解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難、購房貴等問題。在滿足一定持有年限的條件下,承購人可以向政府贖回產權,進而取得完全產權。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在淮安首次試點,隨後向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市推廣,對於完善住房保障機制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廣東省就共有產權房徵詢意見,共有產權房試點運行只剩“臨門一腳”,預計首批試點城市將選取省內人口流入量大的城市,尤其是那些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率先試點的可能性更大,典型如廣州、佛山、東莞等。鑑於保障房、商品房所對應的置業群體迥異,其對商品房市場影響程度有限。當然,倘若共有產權房大量上市,難免會對商品房市場造成一定程度的負面衝擊。

最前研|广东省就共有产权房户型、承购份额等意见发布征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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