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陽:在促進均衡發展中把文化產業做大做強

原標題:在促進均衡發展中把文化產業做大做強(觀察者說)

沒有文化的繁榮興盛,就沒有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文化建設的一個突出亮點是文化產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我們要總結文化產業發展的經驗,解決好存在的問題,把文化產業進一步做大做強,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繁榮興盛。

我國文化產業的跨越式發展可以通過一系列統計數據得到驗證。2006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5123億元,佔GDP的比重僅為2.45%;2017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35462億元,佔GDP的比重提高到4.29%。根據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過去5年文化產業年均增長率超過13%,大大超過GDP年均增長率。根據商務部的數據,2018年1—4月,我國文化產品出口224.3億美元、進口30.8億美元,貿易順差為193.5億美元。從這些統計數據看,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勢頭顯然十分強勁。

為什麼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能取得如此巨大成就?這與黨和國家的政策緊密相關。政策被認為是後發國家發展文化產業時有效實施追趕戰略的引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推出了一系列有利於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尤其是進入新世紀後,我國文化產業政策體系日益完善,其科學性、有效性都有了顯著提升。以2003年啟動的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為起點,相關文化產業政策密集出臺。2009年頒佈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標誌著文化產業已經上升為戰略性產業。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更加關注文化產業發展,推出一系列文化體制改革舉措,如制定《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等,這些政策法規構建起我國文化體制改革的路線圖,成為我國文化產業政策的“梁”和“柱”,極大推動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新時代,文化產業要進一步發展,需要貫徹落實好相關政策法規,並根據實際需要不斷完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了高品質的精神食糧,改變了以前供需嚴重不平衡的市場關係。不過,在看到發展成就的同時,也要認識到我國文化產業與世界文化強國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無論是從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的比重看,還是從文化產業的結構看,我們都需要繼續奮起直追。當前,尤其需要在促進均衡發展上下功夫,把我國文化產業做大做強。

促進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文化產業均衡發展。目前,我國東部地區文化產業發展勢頭強勁,中西部地區文化產業發展較慢。比如,根據商務部2017年數據,我國文化產品出口主要集中在東部地區,佔我國文化產品出口總額的93.4%,其中廣東、浙江、江蘇佔據我國文化產品出口前三位。不同地區文化產業發展不均衡是產業資源自然流動的結果,但政策作為行政規制工具可以進行適當引導,鼓勵發達地區把發展文化產業的先進經驗向中西部地區擴散,促進中西部地區文化產業發展。中西部地區有著豐富的文化資源,在發展文化產業方面大有可為。不同地區在文化產業方面均衡發展,可以從整體上提高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水平。

促進文化製造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均衡發展。據統計,在珠寶、雕像和手工藝品等屬於文化製造業的領域,我國增長較快、出口最多;而在文化創意產業方面,尤其涉及影視、出版等文化產業核心領域,我國文化產品仍需加快步伐、創新發展。文化的影響力首先是價值觀念的影響力,世界上各種文化之爭,本質上是價值觀念之爭。因此,以影視、出版為代表的文化產業核心領域應該是我國文化產業未來發展的重中之重。我國文化產業要實現高質量發展、做大做強,必須在這方面有所作為。

(作者為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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