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集體資金 周村一社區副書記被開除黨籍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記者從廉政周村獲悉,日前,經淄博市監察委員會批准,周村區監察委員會對周村區青年路街道辦事處新建社區黨總支副書記王金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2007年11月至2018年1月,王金生在任青年路街道辦事處新建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集體資金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採取虛報冒領、重複報銷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挪用資金罪、貪汙罪。

經周村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王金生開除黨籍處分,周村區監察委員會將王金生涉嫌挪用資金、貪汙一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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