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能在飛機上玩手機啦!但仍有幾個注意事項

終於能在飛機上玩手機啦!但仍有幾個注意事項

1月15日,民航局官網發佈《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使用評估指南》指出,開放機上PED(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電子書、手機、視頻播放器和電子遊戲機)使用的條件已基本成熟。換句話說,在飛機上玩手機已經不成問題了,航司可自行決定何時開放機上使用手機。

距《指南》下發僅兩天時間,春秋航空和東方航空就響應了民航局的“號召”,成為率先開放機上手機使用的航司。今日(1月17日),春秋航空新聞發言人張武安表示,春秋將根據評估指南儘快完成公司評估,並提交民航主管部門審議。預計今年上半年,旅客就可以在飛機上有條件地使用電子設備。

東航也正式發公告稱,搭乘東航實際承運航班的旅客可以在飛機上使用手機、平板電腦(Pad)、筆記本電腦、電子閱讀器等便攜式電子設備(PED)。

解讀:

《指南》對於航空公司在其運營的飛機上開放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使用前,應建立的使用規範作出規定。其中,航空公司需要做到五點:一是明確可用的便攜式電子設備種類;二是明確可用/禁用的飛行階段;三是明確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存放、保管和應急處置要求;四是明確可用/禁用模式;五是明確通知旅客的方式以及內容。

《指南》明確,在空中應關閉便攜式電子設備的蜂窩移動通信功能(語音和數據)。

航空公司需要建立相應使用和管控操作程序,比如在疑似干擾飛機系統的情況下終止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的操作程序;對於疑似干擾飛機系統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案例上報當地民航監管機構的報告程序;駕駛艙和客艙的協同操作及旅客便攜式電子設備監控程序;告知旅客便攜式電子設備相關政策與機上操作的程序;便攜式電子設備或其電池冒煙、起火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程序,包括如何有效控制現場、避免旅客恐慌等。

需要注意的是,《指南》還對便攜式電子設備在特殊情況下的使用限制情況做出了規定,稱在這些特殊情況下應禁止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其中包括低能見度飛行階段(II類與III類進近和著陸及低能見度起飛)和飛機疑似受到便攜式電子設備干擾。

《指南》規定,在飛行期間,當機長髮現存在電子干擾並懷疑該干擾來自機上乘員使用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時,機長和機長授權人員應當要求其關閉這些便攜式電子設備;情節嚴重的應當在飛機降落後移交地面公安機關依法處置,並在事後向局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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