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检察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督办重点涉黑涉恶案件

河北省检察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督办重点涉黑涉恶案件

河北省检察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督办重点涉黑涉恶案件

近日,按照省检察院领导包案制度的要求,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玉龙,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侯建华,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白剑平和副巡视员郭炜分别采取深入办案地现场督办、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7个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督办,确保重点案件办案质量和效果。

李玉龙在省检察院召开的部分重点涉黑案件进展情况汇报会上,听取了所包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并对下一阶段案件办理重点提出具体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快捕快诉。

市院检察长、副检察长要带头办案,对于人数众多、证据量大、卷宗繁多的案件,要组成办案组集中办案,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办案效率。

要注意监督方式,深耕监督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保障案件质量,实现多赢、共赢。

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始终坚持依法办案。

要注重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为“一案三查”发挥应有作用。

要积极推进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

据悉,省检察院针对中央督导组对河北省的反馈意见,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确保办案质效的意见》,对检察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并对个别基层检察机关的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重点督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取得实效。

河北省检察院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督办重点涉黑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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