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兩個月片酬過億!限酬令能否在法治框架內糾偏?

明星两个月片酬过亿!限酬令能否在法治框架内纠偏?

近日,優酷、愛奇藝、騰訊三大采購方平臺聯合正午陽光等六大影視製作公司聯合發表《關於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業不正之風的聯合聲明》。幾家公司表示將採取聯合行動,共同抑制行業亂象。明星天價片酬問題,再一次成為輿論熱點。

明星限酬令:在法治框架內糾偏

明星两个月片酬过亿!限酬令能否在法治框架内纠偏?

“一個煤老闆之類的外行,看到影視行業‘錢’景可觀,找到製片方要求投資,可能他(她)本人喜歡某位明星,要求這位明星必須參演才投。製片方就拿著項目去找明星,明星一看是爛片,不想接,但礙於面子,報了個天價,誰知道煤老闆居然答應了,就這樣,這位明星的片酬抬高了,其餘明星能掉身價嗎?慢慢地,多數明星尤其是一線明星的身價一步步被抬高,原有的市場生態被破壞,惡性循環之下,明星越來越貴,作品質量越來越差。”

中迪禾邦影視傳媒副總經理李炫銘,用這樣形象生動的演繹,向本報記者解釋明星天價片酬的由來。

可能這種演繹過於戲劇化,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近幾年我國影視娛樂業發展中的畸形甚至荒謬。譬如,一位流量明星,兩個月參演一部電視劇,可以拿走1億片酬。

國家一級導演江海洋用“邪乎”來形容這種畸形發展,“近兩三年,天天叫流量、收視率、點擊率。”

被流量、收視率、點擊率綁架的影視娛樂市場,虛火越來越旺盛,終於,今年6月,國家多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對明星天價片酬等問題加強治理。

天價片酬是市場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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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高片酬肇始於何時?

艾漫數據總裁曹永壽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2011年以前,演員片酬並不像現在這樣高。那時候戲少人多,演員片酬10萬元一集就算很高了。在一部劇預算最多在兩、三千萬元的時候,像唐國強這一級別的演員,2010年時拍一部戲可以拿到400多萬元的片酬。但2011年以後,他們一集的片酬便漲到20萬元,拍一部35集的電視劇就能拿到700萬元。

為什麼是在2011年以後,演員的片酬才開始暴漲?

他解釋,2011年,資本進入互聯網視頻行業,中國網絡視頻產業正值“風口”。樂視、優酷、愛奇藝、騰訊視頻等視頻網站或上市募資或靠“金主”給錢,土豪得很。為了搶奪用戶,這些視頻網站開始爭奪內容流量,遂採取燒錢採購影視版權策略,影視版權的價格隨之水漲船高。

對於製作方而言,視頻網站肯給錢,片方又懶得花錢選景、拍攝製作,於是開始挖空心思投機取巧,以為只要有大牌明星出演,就能換來天價版權費,所以將大把銀子給了大牌明星。

有統計顯示,僅2016年一年,一至二線演員的片酬就增長了將近250%。到2017年,多位明星出演一部電視劇的報價都達到了1億元。

明星两个月片酬过亿!限酬令能否在法治框架内纠偏?

市場經濟最大的特點就是開放、自願。有觀點認為,任何投資都是講究回報的,既然投資人願意花天價請明星出演,那麼這樣的天價就屬於正常、合理。

“把問題理論化、簡單化了。”韜蘊(北京)影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謝鎮鴻告訴本報記者,明星天價片酬的形成,是由複雜的利益生態圈造成的,包括平臺的收視/點擊壓力、互聯網燒錢、資本進場各懷心事、購劇方與製作方的心知肚明,廣告客戶對標天價明星再做數據掩耳盜鈴,等等。

顯然,這些都不屬於正常的市場反應。一位網友甚至一語中的,“一個被金融綁架的行業,有真正的市場行為嗎?在一間危房裡談裝修的科學性、實用性以及如何審美,都是可笑的。”

限酬令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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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行業背離正常的發展軌道走向畸形時,政府是應該適時出手糾偏的。

我國價格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實行並逐步完善宏觀經濟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價格的制定應當符合價值規律。”

顯然,明星天價薪酬沒有正常地反映價值規律。

價格法第四條規定,“國家支持和促進公平、公開、合法的市場競爭,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對價格活動實行管理、監督和必要的調控。”

所以,針對影視娛樂行業的強大虛火,今年6月,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對天價片酬、“陰陽合同”等問題的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進依法納稅,促進影視業健康發展。

片酬管理要科學。《通知》提出,要制定出臺影視節目片酬執行標準,明確演員和節目嘉賓最高片酬限額,現階段,嚴格落實已有規定,每部電影、電視劇、網絡視聽節目全部演員、嘉賓的總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影視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對影視明星參與綜藝娛樂節目、親子類節目、真人秀節目等進行調控,嚴格執行網絡視聽節目審批制度,嚴格規範影視劇、網絡視聽節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懲戒力度。電視臺、影視製作機構、電影院線、互聯網視聽網站、民營影視發行放映公司,不得惡性競爭、哄抬價格購買播出影視節目,堅決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競逐明星的不良現象。政府資金、免稅的公益基金等不得參與投資娛樂性、商業性強的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助長過高片酬。

明星两个月片酬过亿!限酬令能否在法治框架内纠偏?

隨後,一些影視公司和播出平臺積極反饋。8月11日,愛奇藝、優酷、騰訊三大視頻網站聯合正午陽光、華策影視、檸萌影業、慈文傳媒、耀客傳媒、新麗傳媒六大製片公司,發出《關於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業不正之風的聯合聲明》,共同抑制演員“天價片酬”,抵制偷稅逃稅、“陰陽合同”等違法行為。同時建議演員片酬的上限為5000萬元,單集片酬不超過100萬元,片酬產生的稅費由演員方承擔。

同日,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協會發表《關於加強行業自律遏制行業不正之風的倡議》。第二天,以華誼兄弟為會長單位,彙集了博納影視、橫店影視、樂視花兒影視、唐德影視等400餘家影視企業的橫店影視產業協會也發表了《關於“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秩序、促進影視精品創作”的倡議》。

不過,與輿論一邊倒地歡呼支持“明星限酬令”相反,中國導演協會在聲明中也指出,目前造成行業內某些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絕不只是天價片酬和偷稅漏稅這些公共輿論的熱點問題。政府部門亟須管理的、業內公司應該共同重視的是市場公平問題。

如何在法治框架內糾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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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在娛樂法專家、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法人趙虎看來,一切糾偏應在法治的框架內進行。趙虎提醒,具有競爭關係的影視公司呼籲聯手對演員實施限酬,也要注意不能觸犯反壟斷法。我國“反壟斷法”第十三條規定,“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

(一)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

(三)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採購市場;

(四)限制購買新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

(五)聯合抵制交易;

(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議。本法所稱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輝建議進一步完善《電影管理條例》《電視劇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影視娛樂業違法行為加大懲罰力度,同時要制定實施細則,將演員片酬比例、“陰陽合同”懲罰措施等寫入法規,使問題解決有據可依。

李炫銘提出,影視娛樂領域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最好吸納這一行業的專業人士參與,讓政策法規更具操作性。“當然,要推動整個市場的健康發展,不是政府單方面努力就可以的,還需要各大影視製作公司和平臺的配合,共同堅持所有項目內容為王,踏實做劇本,別再把明星擺在第一位,這樣才會讓整個行業迴歸到健康綠色的發展軌道。”

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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