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少年捲走等值1000多萬的比特幣跑路,失主懸賞100萬尋人

馬克思的《資本論》中寫道:

“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

19歲少年捲走等值1000多萬的比特幣跑路,失主懸賞100萬尋人

我們的國度,幣圈場外交易之路走的異常艱難,不但面臨技術性的安全問題,同時還面臨著被隨時打壓的風險。

從去年九四之後,法幣通道正式被關閉。剩下的只有場外交易了。今年以來,場外一些支付寶、微信賬號陸續被監測、查封。場外買幣轉賬都不能附帶數字貨幣的任何信息,否則賬戶就會被凍結。

除了像火幣場外、還有臺灣OTCBTC等一些第三方場外平臺,另外活躍的就是一些微信群了。

這個老韭菜應該都清楚。就是在一個微信群裡面,大家互相交易,需要比特幣的直接在群裡報買價,有人就會報出賣價,群主來做信用背書。

這種方式當然可以,但有一定的風險,如果群主聯合買賣任何一方,面對幾筆龐大的單子,你付了錢之後,就不給你轉幣了。或者你轉了幣,就不給你付錢。

即使沒有群主的配合,面對鉅額的大單,照樣會有人去鋌而走險。

比如下面這位弟弟。

19歲少年捲走等值1000多萬的比特幣跑路,失主懸賞100萬尋人

場外交易買了1000多萬的數字貨幣,卻沒有付款,直接跑了。

這位舉證人掌握了他的幾乎所有信息,發出公告,為了找到他,直接懸賞100萬。

19歲少年捲走等值1000多萬的比特幣跑路,失主懸賞100萬尋人

初生牛犢不怕虎,一看身份證99年出生,少年勇氣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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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如此,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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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行為,很顯然已經觸動了法律,可以直接構成詐騙了。在我國,一般都要判三年至十年,情節嚴重的或者涉及金額較大的,判十年以上或者直接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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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鉅額錢財,少年變得膨脹了。就像幣圈賺了點錢的人,心理都會發生變化,只怪錢來的太過容易。

既然都有身份信息,選擇直接報警就可以了。現在的社會,科技、互聯網如此發達,如此智能,幹什麼都需要身份證,只需檢測他在哪使用身份證就可以了。

除非,你能憋住,不用身份證,那你就過的跟原始人一樣了,什麼也幹不了。有錢都不知道怎麼花,因為,一不留神,可能就會留下自己的信息,暴露自己。

現代社會,犯罪難度越來越高,做個聰明人,賺該賺的錢,千萬不要觸碰法律。水火無情,法律更無情。

千萬不要蔑視法律,不要等到自己要進去的那一天,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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