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保護要「說」更要「做」

十年眾志成城,十年砥礪奮進,十年春風化雨。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目前年發明專利申請量、國內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相繼突破100萬件;有效註冊商標量大幅增長,持續位居世界第一,

知識產權大國地位牢固確立,知識產權運用效益日益顯現,有力地支撐了經濟社會發展。

知識產權保護要“說”更要“做”


面壁十年圖破壁。在看到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取得的成績與成就的同時,我們更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是知識產權保護大國而非強國,知識產權保護無論是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是與新時代新的發展要求相比都有不少的差距,知識產權保護的任務仍然十分繁重,可謂任重道遠。

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演講中,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作為中國擴大開放的4個重大舉措之一,強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並通過“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加大執法力度”和“鼓勵中外合作”3個方面指明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努力方向。

知識產權保護要“說”更要“做”


伴隨中國經濟體量的明顯增長,知識產權保護在國際上也面臨愈加複雜的環境。今年的中美貿易爭端中,知識產權保護就成為了一顆重要的“棋子”,甚至被寫進了中美聯合貿易聲明之中,可見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面臨著外部環境的壓力和挑戰。

外有壓力、內有需求,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必須站在過去的成就上重新出發,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各項工作,努力培育更多高價值核心專利、版權精品、知名品牌,努力實現知識產權創造由多向優、由大到強轉變。

知識產權保護不僅要“說”,更要“做”。知識產權保護是一種理念、一種文化,需要大力宣揚,自然需要“說”;知識產權保護更是一項制度、一項法規,需要真刀真槍,所以更需要“做”。

知識產權保護要“說”更要“做”


幾千年前,中國半坡村陶器的尖底瓶和魚尾紋盆,就有了生產者的名字,旨在保護自己的產品。今天我們知道,保護知識產權的三大支柱就是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

由此可見,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是有著悠久歷史文化的,但是隨著工業革命的興起,現代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最早還是在西方發達國家予以建立並傳至中國,因此,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文化和理念還比較薄弱,很多人、很多地方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也不強。

現實生活中,知識產權保護與每個人都相關,知識產權保護不力,貌似我們都是“受益者”——比如可以免費聽歌、看電影;但實際上我們都是“受害者”——自己的知識產權得不到保護,又怎麼會有創新與創作的土壤與源泉。

“說一尺不如干一寸”“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知識產權保護需要“說”更需要“做”,當人人都有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保護知識產權成為全社會共同的文化、理念和行動時,知識產權保護何愁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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