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貸款越來越難批,被拒後首付還能退回來嗎?

樓市調控一直在持續,近期總能聽到各種抱怨,貸款利率提高就算了,關鍵是申請了還下不來。像這樣的情況,如果貸款到時候下不來,但是已經交完首付的,自己的首付款還能退回來嗎?那麼,到底是什因素導致買房貸款被拒呢?

買房貸款越來越難批,被拒後首付還能退回來嗎?

已經繳納的首付會退嗎?

購房貸款被拒,無外乎貸款資料不完整、不真實,有未結清的擔保或聯保貸款,有逾期還款記錄,負債過高,首付不符合要求,首付款過低等原因。碰到這類問題,一般的解決方案是:

要麼把資料準備齊全了,再向銀行申請;要麼換家銀行再試,因為各銀行的貸款條件會有所不同;還有就是找貸款中介或者貸款公司,門檻更低,貸款成功的可能性更大。

其實以上都不是重點,最重要的是倘若貸款真的沒批下來,已經交了的首付款還能退回來嗎?能否退首付最重要的依據是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

所以,購房者買房時應儘量在購房合同中註明“如果貸款不能辦理,購房者可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開發企業需返還首付款”。

買房貸款越來越難批,被拒後首付還能退回來嗎?

若合同無約定或約定不明怎麼辦?

如果是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拒絕貸款,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若是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信用記錄不好導致銀行不批貸款,購房者應自行承擔違約責任。

若是銀行原因,致使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一是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二是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三是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這麼做的法律依據在於“商品房買房合同預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買房貸款越來越難批,被拒後首付還能退回來嗎?

所以,無論是哪種原因使得貸款辦不下來,首付款都是可以退的,區別僅在於購房者是否需要支付違約金。

我們尊重原創者的版權,除非我們確實無法確認作者以外我們都會標明作者和來源。在此向原創者致敬,若涉及版權問題,煩請原作者聯繫小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