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31日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標誌著個稅法完成第七次大修。
我們前兩天推送了:問答 | 關於新個稅法,你不清楚的問題這裡有答案!大家的問題集中在以下幾大看點中,我們一起來看看——
看點一 每月5000元“起徵點”出於三大考慮
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說的“起徵點”)定為每月5000元,這個標準主要基於三方面考慮:
一、是統籌考慮城鎮居民人均基本消費支出、每個就業者平均負擔的人數、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因素後綜合確定的。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數據測算,2017年我國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約為每月3900元,按照近三年城鎮居民消費支出年均增長率推算,2018年人均負擔消費支出約為每月42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確定為每月5000元,不僅覆蓋了人均消費支出,而且體現了一定的前瞻性。
二、是此次修法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外,新增了多項專項附加扣除,擴大了低檔稅率級距,廣大納稅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減稅紅利,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僅以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這一項因素來測算,修法後個稅納稅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的比例將由現在的44%降至15%。
三、是新增兩項扣除,一是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二是允許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類收入在扣除20%的費用後計算納稅,這使得相當一部分納稅人的費用扣除額進一步提高。
不過,5000元“起徵點”不是固定不變的,今後將結合深化個人所得稅改革,以及城鎮居民基本消費支出水平的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看點二 10月1日後月入2萬元以下將減稅50%以上
根據決定,修改後的個稅法從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為讓納稅人儘早享受減稅紅利,今年10月1日起,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並按新的稅率表計稅。個體工商戶等經營所得也適用新的稅率表。
因此,10月1日以後發放工資時,各企業單位財務人員在扣繳個稅時一定要記住,別忘了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
此次基本費用標準的提高,廣大工薪納稅人將不同程度實現減稅,其中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50%以上。總體看,改革後一年稅收大致減少3200億元。
來算筆賬:以某月工薪收入15000元的納稅人為例,按照現行稅法計算,扣除“起徵點”3500元,之後乘以25%的適用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1005元,每月需繳個稅
1870元;按照新稅法計算,扣除5000元“起徵點”,之後乘以對應的稅率10%,減去速算扣除數210元,只需繳稅790元,稅負減輕58%。
如果再考慮其他扣除項目,以及新增加的專項附加扣除,稅負還會進一步減輕。
看點三 稿酬收入打五六折 百元按56元計稅
在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和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委員、專家和社會公眾都提出建議,對納稅人取得的稿酬等收入允許扣除相關成本費用。
修改後的個稅法採納了上述建議,平移了現行稅法規定,允許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類收入在扣除20%的費用後計算納稅。也就是說,按原收入額打八折計算納稅。
同時,為鼓勵創作,稿酬所得在允許扣除20%費用基礎上,進一步給予減按70%計算優惠,兩項因素疊加,稿酬收入實際上相當於按5.6折計算納稅。也就是說,100元的稿酬收入,將按照56元來計算納稅,大幅降低了稅負。
看點四 專項附加扣除初步考慮定額或限額標準
根據稅法授權,國務院下一項步將對專項附加扣除的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作出具體規定。
初步考慮對專附加扣除設置一定限額或定額標準,既要保障納稅人方便納稅,相關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體現政策公平,使廣大納稅人實實在在地享受到減稅的紅利。
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嘗試,對納稅人的申報納稅和稅務機關的徵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確保這一政策平穩實施,財政部將結合現有徵管條件,對有關制度本著簡化手續、便於操作的原則來設計。
看點五 最高稅率設計兼顧調節收入分配要求
個稅45%的最高邊際稅率一直是關注焦點之一。
對於高收入人群,此次調整提高了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也同樣實現了減稅。但由於我國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現象仍比較突出,個人所得稅的稅率結構設計,包括最高邊際稅率設計,還是要兼顧到調節收入分配的要求。
不過,隨著徵管和配套條件的不斷改善,我國還將進一步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綜合稅制會統籌考慮綜合徵稅的範圍、扣除的範圍以及稅率結構,包括稅率水平。
看點六 配套徵管制度抓緊制定中 讓納稅人“少跑馬路”
修改後的個稅法實施在即,稅務機關如何保證新稅制平穩實施?年底自行申報是否加重納稅人負擔?此次新個稅法打造了六方面制度創新:自行申報、納稅人識別號、反避稅條款、部門信息共享、部門協同管理以及納稅信用運用。稅務部門正全力以赴完善徵管配套制度,同時做好各項徵管準備和打造納稅服務保障體系。
為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簡化操作,稅務總局將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操作辦法。確保納稅人申報就能扣除,相關資料和憑證儘量不用報送到稅務機關;預繳就能享受,個人可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每個月發放工資、代扣個稅時單位據實扣除。
即使在預扣預繳環節沒享受到或享受抵扣不到位,可到第二年辦理彙算清繳時再申請退稅;此外,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最大限度減少納稅人提供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
根據8月31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佈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的答記者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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