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違反法律規定的商標是無法註冊成功的?

大家都明白申請註冊商標時路程艱辛,商標註冊存在一定的風險,商標局不會、也不可能核准每一件註冊商標申請。所以我們常常能聽到商標駁回這個詞,什麼是商標駁回呢?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有違《商標法》不予註冊,當然,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複查審議。駁回複審可助商標“起死回生”,但並不是所有商標都適合做商標駁回複審,那麼你知道商標在哪些情況下會被駁回即使複審也希望渺茫嗎?讓我們從下面失敗案例中總結教訓:

第32類飲料-20016322號“紅枸”商標

駁回原因:易被相關公眾理解為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原料、成分等特點。

複審結果:失敗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為純文字商標“紅枸”,易被理解為“紅枸杞”,是一種蔬菜,亦是一種營養豐富的保健品,具有降血壓、提高免疫力等的功效,可用泡酒、泡茶等方式進行民間泡湯,故申請人將其作為商標用於指定的薑汁飲料等商品上,易被相關公眾理解為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原料、成分等特點,不易被作為商標進行識別,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另,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申請商標經過使用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並具有了商標的顯著性。

點評:從飲料消費者角度來看,從紅枸”,很容易聯想到“紅枸杞”。相關公眾的認知、是否會誤認是審查的決定性因素。“紅枸杞”用於飲料上,自然表明了商品的原料,違反了商標法的規定。

哪些違反法律規定的商標是無法註冊成功的?

第35類廣告服務-19955871號“誠信互通”商標

駁回原因:與在先第1964499號、第5154903 號“誠信通”商標近似。

複審結果:失敗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將信息編入計算機數據庫、廣告等服務與引證商標一、二核定使用的將信息編入計算機數據庫、在通訊媒體上出租廣告時間等服務在服務目的、服務對象等方面相近,屬於同一種或類似服務。申請商標為純中文“誠信互通”,其完整包含了引證商標一、二,且在含義上無明顯區別。因此,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二共存於上述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易導致相關公眾對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構成了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

點評:在同一商品或服務項目上,純中文商標“誠信互通”,和“誠信通”不同的字為第3個字。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的,容易被判定為近似商標。但商標首字讀音或字形明顯不同,會酌情判定為整體含義不同,不判定為近似商標。

第43類餐飲-19873782號“膳食宮”商標

駁回原因:直接表示商品特點,缺乏顯著性。

複審結果:失敗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為純中文“膳食宮”,其中“膳食”指向“日常進用的飯菜”,“宮”易被理解為“宮殿、行宮”等,上述文字用於指定的住所代理(旅館、供膳寄宿處)等服務,不易使相關公眾將其視為商標加以識別,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徵,難以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且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已具有顯著性。因此,申請商標的註冊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

點評: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數量以及其他特點的,缺乏顯著特徵。“膳食宮”可能被公眾理解為“吃飯的地方”,不算一個名字。類似的詞語如四菜一湯,炭烤魚,大食堂等等。

第45類-20235877號“來活啦”商標

駁回原因:日常口語,缺乏顯著特徵。

複審結果:失敗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來活啦”為日常口語,其使用在家務服務、法律研究、計算機軟件許可(法律服務)等服務上,相關消費者不易將其作為區分服務來源的標誌加以識別,缺乏顯著特徵,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的情形。另,其他商標獲准註冊的事實與本案不具有直接關聯性,不能夠成為申請商標獲得初步審定的當然依據。

點評:像表示商品或服務特點的短語或者句子,普通廣告宣傳用語或者常用祝頌語,易被判定為無顯著性。如一旦擁有,別無所求、讓養殖充滿生機、新年快樂等。

第25類服裝-20758882號“緋聞男人”商標

駁回原因: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產生不良影響,不利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複審結果:失敗

商評委認為,“緋聞”意指“桃色新聞”,申請商標將“緋聞”與“男人”相組合,容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利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商標審查遵循個案審查原則,其他商標獲准註冊的事實不能成為本案申請商標獲准註冊的當然依據。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可註冊性。

點評:“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指的是我國人民共提供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規範以及在一定時期內社會上流行的良好風氣和習慣。

“其他不良影響”是指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

緋聞”與“男人”相組合,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男人都是有桃色新聞的,用在商品上容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不利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類似的如:王八蛋,街頭霸王,裸跑弟,屌絲男士等。

從以上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商標駁回主要原因如下:

1、 因他人申請在先被駁回。

2 、近似被駁回。

3 、因缺乏顯著性等被駁回。

4 、違反了規定被駁回(如易使公眾對商品產生誤認、商標含義存在負面,商標屬於禁止使用標誌等)。

由以上失敗案例的經驗我們可以試著總結出:

哪些建議放棄駁回複審?

商標違反了禁用條例,如:申請的是國家名稱、軍隊標誌、紅十字、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商標。遇到這種情況,還是建議放棄,乖乖重新申請其它商標吧!

哪些建議爭取嘗試呢?

1.與其他已注或者審定公告的商標近似

遇到這種駁回,我們可以據理力爭。由於審查員的主觀因素,對商標近似的判斷不同,進行駁回複審,可為自己的商標爭取機會!

2.缺乏顯著性

商標的顯著性並不是絕對的,一枚商標是否具備顯著特徵,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實際使用情況!若能證明申請商標具有顯著性,駁回複審還是有很大希望的。

當我們的商標被駁回的時候,我們要及時的做駁回複審,複審不是盲目的,以上案例也並非絕對的,商標局個案還是需要進行具體分析的,建議諮詢專業的商標代理人進行分析是否有必要進行復審,在瞭解被駁回的原因後,對症下藥,拿出合理的、有效的證據,向商評委做闡述,為自己的商標爭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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