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修訂非本地受養人入境政策,今天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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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9月18日公佈最新消息,申請非本地受養人來港的入境政策(受養人政策)經已修訂:

從2018年9月19日起,已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與合資格保證人根據當地有效的法律締結了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或異性民事結合的一方,而該身份是締結當地機關合法和官方承認的,將會合資格申請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來港。

除上述的修訂外,受養人政策的所有其他原有申請資格維持不變。

香港修訂非本地受養人入境政策,今天起正式實施

根據經修訂的受養人政策,如上述其中一種關係的另一方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及下列原有受養人政策的各項資格準則,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處長會考慮批准其以受養人的身份申請來港居留:

1.申請人與保證人能提供合理的關係證明;

2.申請人沒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記錄;及

3.保證人能夠把受養人在港的生活條件維持在基本水平以上,併為他/她提供適當的居所。

香港修訂非本地受養人入境政策,今天起正式實施

入境處將根據新修訂的受養人政策處理尚未完成處理的申請及任何新收到的申請。

至於早前根據入境處在完成政策檢討前所實施的過渡安排而獲入境處處長准許在香港逗留的人士,有關准許會繼續有效。他們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可向入境處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以受養人的身份在香港繼續逗留,入境處會根據新修訂的受養人政策處理相關的申請。

需注意的是,上述修訂只是關乎申請非本地受養人來港的入境政策,不改變「配偶」在該政策下的定義,也不影響政府任何其他政策或現行香港法律下各項其他權利。

景鴻觀點

有關發言人表示,香港法律屬有效的婚姻是異性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此次放寬移居人才的受養人入境門檻,並不代表香港在法律上承認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或異性民事結合。

但我們也看得出,新修訂的受養人政策讓具備合適才能和技能的人士可選擇攜同非本地受養人來港生活,既可增強香港移居政策的吸引力,也能穩定、挽留人才定居香港。

今年以來,香港陸續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人才清單、受養人放寬政策,加碼引才的決心顯而易見。而此時,也正是內地人才移居香港的絕佳時機。需提醒的是,此次受養人政策的修訂不適用於中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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