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家後仍與父母同住一宅內,主凶

子女成家後仍與父母同住一宅內,主兇

根據洛地準則,子女成家後仍與父母兄長同住一宅內,會使家道衰弱。

在我國封建時代,住宅單獨為主人所有,其餘家眷只是借住而已,沒有任何權利。那時候,家產都由長子繼承,所以長子成家立業,也理所當然可以住在父母一起,次子以下如果成家了,就必須分家,與父母兄長分居,搬離原來的住宅,另外去選擇其他安身的地方,以求避免人事複雜,造成兄弟妯娌之間不和睦。

子女成家後仍與父母同住一宅內,主兇

現代社會跟古時候不一樣了,一般來說,家產必須平分,以使對每個子女都一樣公平。不過認真分析起來,現代社會形態有著顯著的改變,大家庭已不復多見,現代的年輕人只要結婚成家,即使還沒有經濟基礎,也喜歡自己另外成立小家庭,不願意和父母一起過大家庭式的生活,按照地理風水準則,這其實是好事,很多作父母的卻不瞭解這一點,總想把子女統在一起,以顯示其威望。可是日久天長,各種家庭矛盾油然而生,使其大家庭不和睦,就這樣在不知不覺中家道會逐漸衰弱。

子女成家後仍與父母同住一宅內,主兇

在現實生活中,雖然子女在成家後與父母的分居很普遍,但是在現代的城市中,地價昂貴,寸土寸金,不是每個家庭都有條件給子女買房子的,租房子的租金也不便宜,所以子女成家後仍與父母兄長同住一宅內的仍然不少。假如不得已,在子女成家後由於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沒辦法另立門戶,就得根據家庭中每一個成員的生活起居情況,在間隔上就必須特別注意,避免有共同的地方。也就是說父母子女同住一起,要想盡辦法儘量減少共用部分,特別是浴廁更要另外設置。

所以,子女成家後,必須分居,不能和父母兄長同住一宅。只有這樣,才能使家道興旺,世代繁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