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都能爲我們作什麼主張

這些天聽到最多的大概就是“直系親屬”這個詞了。平時其實沒有太去關心這個直系親屬意味著什麼。最近看到的一些事情,突然發現直系親屬太重要了。

法律上存續的直系親屬,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

平時有點事情,朋友、同事、鄰居各種幫忙不在話下,但關鍵時候,只能直系親屬可以上場,譬如在醫院急救、請律師委託等等情況,這直系親屬可就有權力掌握著許多的事情,也許在大家心裡,這親人有事時,力所能及的救治與幫助,是必然的,但現實中,似乎總是有不盡人意之處。

直系親屬都能為我們作什麼主張

小睸回想起當時在醫院,在動手術的過程中,小依身體突發病變時,她的老公作為直系親屬,就是不願意幫忙簽字搶救小依,然而當時身邊又沒有其他直系親屬可以為小依簽字,作為閨蜜的她,對於不願意去承擔責任的小依老公也束手無策,那一目才讓她才發現,找伴侶其實是為自己找生命的守護者,找那份責任,與伴侶打了結婚證就是直系親屬了。

老高在外地,被人栽贓陷害,抓到看守所去了。他無其他親屬,唯一的兒子總以路途遙遠,沒有錢為由,一直沒有委託律師,前往探望父親在看守所的情況,老高多次託人帶出口信,兒子這邊杳無音信,朋友想幫忙找了律師,可這一張需要直系親屬簽字的委託書,卻遲遲未能簽到字。

直系親屬都能為我們作什麼主張

更重要的一幕,20歲的小艾遇車禍離去了,父母悲傷之餘,想為社會做些貢獻,作為直系親屬就為小艾簽署了器官捐獻。器官捐獻的行為是值得我們深深讚歎和敬佩的。在佛法中,系施內財行為,對於這個部分,直系親屬在發心做這些事情時,基本是沒有徵得本人同意的,但直接親屬確有簽署捐獻的權利。

在醫學上判定死亡是有著極為嚴謹的規定與判定流程,臨床上的腦死是指人體生命的中樞——也就是腦幹,因為疾病或者外傷因素,導致壞死、衰竭,使得呼吸功能停止、血壓降低、心跳停止。雖然說可以藉由呼吸器、藥物來繼續維持人體的呼吸、血壓以及心跳等生理功能,但是一旦去除了呼吸器以及藥物以後,腦死病人就無法自行呼吸,血壓隨即下降,心跳停止,所以臨床上說腦死即是死亡。

直系親屬都能為我們作什麼主張

由於人體的組織細胞,必須不停地利用氧氣來進行代謝作用,以維持正常的功能;而人體器官在缺血的情況下,是很容易受損的,在正常體溫下,器官只要缺血數分鐘之後,就會因為功能受損而不適合移植。因此,如果能夠維持捐贈者的器官處於正常血液循環之中,就可以避免溫缺血的現象,而減少器官功能受損害的機會;尤其是心、肺、肝等器官,更是不宜在摘取之後保存過久。

這是從醫學的角度所作的腦死判定,和有關器官移植的說明。可是從從佛法上來談有情的死亡過程,請看彌勒菩薩在《瑜伽師地論》卷1有這樣的開示:“又將終時,作惡業者,識於所依,從上分舍,即從上分冷觸隨起,如此漸舍,乃至心處。造善業者,識於所依,從下分舍,即從下分冷觸隨起,如此漸舍,乃至心處。當知後識唯心處舍,從此冷觸遍滿所依。”

直系親屬都能為我們作什麼主張

按經文的意思來看,不論在世時是造善或造惡,除了某些特定的情況,一般都會在身上有冷觸開始現起,而漸漸擴散到全身。這就表示意識覺知心,仍然一直在領受觸覺尚未完全斷滅,所以才能知道冷觸。一直要到三至四小時左右,意識斷滅了,乃至第八識捨身完畢時,冷觸才遍滿整個身體,這時叫作死透。

一般人不知道,人是由神識執持根身(俗稱肉身)而成的。人氣絕之時,僅僅是由物質組成的身體死亡,但神識尚未出離肉身,仍然有知覺,此時是亡者最痛苦的時刻,猶如“生龜脫殼、風刀解體”。必須經過一段時間,至全身冷透、神識出離時,才算真正死亡。

直系親屬都能為我們作什麼主張

直系親屬有權利將親人器官捐獻,但也要做好保護措施,除了正常簽署捐獻的手續外,一定要在協議中加上:應於死亡前五至十分鐘,施打麻醉劑作全身麻醉,待麻醉劑發生作用後,方可動刀,務必請醫生打麻藥,這樣就好比動手術,醫生動刀子時就不會痛。如果沒有這樣的保護措施,就相當於在活人身上動刀取器官,痛苦程度難以想像。而這最後的一念,將決定亡者可以往生去哪裡,起很重要的作用。

作為直系親屬,我們手上掌握著親人的生殺大權,是親人還是仇人,是好心做了壞事,還真是難說,所以知識的普及也是很重要的。為了我們的善心可以得以圓滿,同時也拯救了其他的人。還是要多多瞭解,這也是圓滿地完成內財的佈施,內財的佈施被稱為不可思議的佈施。

作為直系親屬可以有這麼多重要的主張,您都清楚嗎?平時有空多讀佛經迴向直系親屬,願生生世世的直系親屬與我們都是有善因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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