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務院督查組之後,國家發改委緊急調研砂石、水泥等建材價格

9月初,國務院大督查第28督查組在甘肅舉行座談會,重點了解了甘肅、陝西砂石料短缺及其帶來的連鎖問題。

9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向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下發特急文件--《關於赴你協會開展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價格形勢調研的通知》。

最近一段時間,水泥價格行情普遍上揚,率先進入金九銀十。

水泥價格指數:第36周的數據顯示,全國水泥價格指數環比上漲1.69%,價格指數同比增幅31.18%。

長江流域水泥價格指數,環比上升4.00%,指數高於去年同期46.79%。

全國熟料價格指數(CLKPI)報收144.18點,環比增幅0.41%,同比漲幅37.83%,熟料行情持續走高。

繼國務院督查組之後,國家發改委緊急調研砂石、水泥等建材價格

對此,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員告訴《華夏時報》記者,國家發改相關負責人到水泥協會及其他相關協會對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價格形勢進行調研,目的主要在於摸清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價格變動情況並分析其原因,有針對性地加強市場調節監管。

今年上半年,高標號水泥市場平均價為419元/噸,同比漲幅23%。

建材價格翻倍增長

最近各地建材價格已處於高位。比如,日前太原地區主流品牌混凝土C30非泵送含稅價約395元-400元/方。太原地區因河道砂石限制開採,原材料價格大漲,成本增加。

與此同時,近日,河南鄭州航空港區混凝土協會14家企業集體發佈商品混凝土調價通知,使用河砂的混凝土結算價格執行640元/立方米;廣州地區的也漲破600元/立方米。這一價格已較去年翻了一番。此外,近期江西上饒地區混凝土C30報價在450元/方,價格已處於高位。

近期安徽蕪湖地區因受環保力度加大的影響,砂石原材料開採受限,砂石價格上揚,水泥價格上漲20元/噸。蕪湖地區重點工程較多,開工率較好,整體需求有所提升。目前蕪湖地區主流品牌C30混凝土含稅非泵送現金價格在430-450元/方。

據記者瞭解,多個地方混凝土價格小有波動,小幅上揚20-30元/方。山西太原某商混老闆鍾先生告訴本報記者,近期一些工程進入高峰建設期,建材後期價格仍有上漲的可能。

“水泥價格上漲的因素較多,源於原燃材料成本上漲,運輸成本和環保成本上升推動價格上漲。”鍾先生說,國家加強礦山治理,環保治理成本上漲等推動水泥成本上升。

據悉,砂石供應不足、價格暴漲的地區已覆蓋了我國經濟最為活躍的珠江流域、長江流域以及人口密集、潛力巨大的中原、關中等地,作為上游基礎建材,將對下游大量產業產生深遠影響。

但綜合市場行情看,西南、華南、長三角地區,混泥土價格依舊堅挺;浙江、兩廣、雲貴等地區需求超出市場預期,使得市場價格處於較好水平。

“今年第四季度,全國水泥價格可能還會上漲,但漲幅有限。”國家發改委系統的內部人士告訴《華夏時報》記者,是因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重點城市水泥企業採暖季實施全面錯峰生產,“今年的錯峰生產力度會更大,四季度水泥價格會出現市場供應偏緊的局面”。

這位內部人士強調,水泥價格的整體上漲是客觀的,“隨著趨嚴的環保治理,及冬季前的集中施工,導致近期水泥、砂石等建材價格瘋狂上漲”。去年同期,根據不同強度等級以及抗滲等級,混凝土結算價格約在268-380元/立方米。

“已經不是漲多少價的問題了,而是有沒有水泥賣的問題。”一位商混負責人表示。水泥、砂石料等工程材料,佔建築施工材料總量的一半以上。

繼國務院督查組之後,國家發改委緊急調研砂石、水泥等建材價格

發改委介入建材價格調查

針對上述情況,國家發改委特急發文給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將對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價格進行調研和監控調節。

9月5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向中國建築材料聯合會發出特急文件《關於赴你協會開展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價格形勢調研的通知》,稱:

近期多省砂石、水泥、混凝土等建材價格出現明顯上漲,市場秩序亂象多發。為貫徹落實領導重要批示要求,迅速摸清情況、分析原因,有針對性的加強市場調節監管,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擬於近期開展專題調研。

據記者瞭解,隨著政府環保管控力度不斷加大的同時,企業環保成本也在提高。“打贏藍天保衛戰”、“環保限產”使得水泥企業需要不斷加大環保設施投入和新增財務成本,帶來水泥價格上升以消化新增成本。

過去多年以來,水泥價格從投資到生產、管理的環境成本過低,這是我國水泥價格與發達國家水泥價格差異的重要內容之一。目前,水泥市場價格南北差異呈現鮮明的剪刀差。泛東北和華北地區水泥企業仍處於虧損或微利狀況,大多數企業產能利用率十分低下,盈利困難,不實施去產能,行業整體效益難回升。

今年,這不是第一次對砂石料價格展開調查。

國務院大督查第二十八督查組近日在甘肅舉行座談會,重點了解甘肅、陝西砂石料短缺及帶來的連鎖問題。

根據國務院7月發佈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高排放產業限制區域不再僅限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此外,長三角一市三省、汾渭平原等也將納入,涉及80個城市。

記者就此梳理發現,這其中各地的建材企業是監控的重點,主要包括預拌混凝土企業和預拌砂漿企業等。

據記者瞭解,此前中央開展的環保督查回頭看,部分採砂場陸續停業整頓。在冬季來臨前,許多建築企業抓住黃金秋季集中趕工,造成建材用量加大,市場供不應求,也促使價格上漲。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監管措施的加強,陝西、廣東、河南等地建部門和相關協會,已發文抑制建材原材料價格暴漲。“各地應按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強政策配套,堅決遏制假借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等名義開展違法違規活動,對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近日強調,各地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中,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以生態環境保護為藉口,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附:

陝西

9月3日,針對砂、石、商砼價格大幅上漲情況,陝西住建廳下發《關於加強建築材料價格風險管控的通知》(陝建發〔2018〕284號):

1、嚴禁強行約定承包人承擔全部風險。

2、合理分擔風險:在建工程項目合同中,無風險約定或風險約定不明確,雙方應客觀面對市場價格波動現實,合理分擔風險。

3、嚴禁商品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藉機漲價,各級管理部門應對涉嫌企業嚴肅查處。

廣東

8月28日,廣東省住建廳印發《關於加強建築工程材料價格風險管控的指導意見(粵建市函〔2018〕2058號》):

1、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考慮建材價格波動存在的風險因素,合理報價。

2、發承包雙方簽訂發承包合同時,應在合同中明確可調價的主要材料範圍,合理約定主要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幅度及超出幅度後的調整辦法,公平分擔主要材料價格波動造成的風險。

3、涉及建設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機具臺班價格波動異常,超出發承包雙方按以往經驗所能預見與避免的範圍和承擔的風險的,可參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 50500-2013)第9.8.2條原則重新協商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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