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黨員幹部注意!婚喪嫁娶別踩紀律「紅線」

西藏党员干部注意!婚丧嫁娶别踩纪律“红线”

婚喪嫁娶乃人生大事,鄭重操持本不為過。但是,什麼樣的婚喪喜宴屬於“大操大辦”?黨員幹部怎樣才能做到不踩紀律“紅線”?跟網信君一起了解下!

西藏党员干部注意!婚丧嫁娶别踩纪律“红线”

判斷“紅白事”是否屬於“大操大辦”

怎樣算是“大操大辦”?中央紀委網站曾刊文,對判定“紅白事”是否屬“大操大辦”給出六條基本判定標準:

一看操辦“紅白事”是否使用公款;

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車等;

三看是否使用公產,如免費使用禮堂等;

四看來賓中有無管理和服務對象,是否收其禮金禮品,特別是有無藉機斂財;

五看來賓有無使用公物;

六看是否影響他人休息、破壞環境等。

有些地方紀委還出臺相關規定,要求各級嚴格執行

“七個嚴禁”

嚴禁以分批次、多地點等方式變相突破規定的規模;

嚴禁以任何方式邀請管理和服務對象、下屬單位幹部職工參加婚喪嫁娶事宜,收受管理或服務對象的禮金,藉機斂財;

嚴禁動用公車、公物、公款等公共資源;

嚴禁以單位名義贈送禮金、禮品;

嚴禁在本單位或其他單位報銷或變相報銷費用;

嚴禁影響正常公務活動、單位工作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

嚴禁搞有損社會公德的庸俗活動和封建迷信活動。

西藏党员干部注意!婚丧嫁娶别踩纪律“红线”

針對黨員幹部辦婚宴能擺多少桌、收多少禮金、請哪些人等具體問題,各地出臺的具體“操作辦法”大致可分為三類:

一是限定人數桌數。

二是限定禮金金額。

三是限定賓客身份。

除要求向紀委報告、限定人數桌數等較為常見的規定外,一些地方還對宴席的檔次、標準作了規定。而在適用對象方面,不少地方將範圍劃定為“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一些地方更是明確將離退休人員、農村“兩委”班子成員、社區居委會專職人員等納入監督範圍。

西藏党员干部注意!婚丧嫁娶别踩纪律“红线”

違紀行為該如何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是對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違紀行為的處分規定:

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藉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法規室在解答“怎樣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才不算違規”時指出:

首先,本條是在原《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一條基礎上修改而成的,將原條例第八十一條第一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修改為“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重在強調,除利用職權以外,利用職務所形成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也是禁止的,

以體現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對原第二款未作修改。

其次,本條對黨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的三類違紀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

一是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此類行為無論是否大操大辦,也無論是否收送禮金,只要該婚喪喜慶事宜是黨員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操辦的,如:使用管理服務對象的人力、物力,並且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二是借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之機斂財的。其主要表現形式是行為人通過較大規模或者多次請客等形式,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收取較大數額禮金。

三是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如因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干擾和妨礙正常的生產、生活、工作、營業、教學、科研、交通秩序和其他正常秩序的,或者有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其他重大事故的,等等。

同時應當指出,禁止黨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藉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並不是禁止傳統民俗。只要注意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形象,注意可能在群眾中造成的不良影響,搞簡樸、正常的婚喪喜慶事宜,一樣體現傳統民俗。

原標題:黨員幹部注意!婚喪嫁娶這些紀律“紅線”要當心!(注:原文有刪減)

(圖文轉自:網信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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