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佳木斯市東風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董志軍等3人嚴重違紀違法被處理

「反腐」佳木斯市东风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志军等3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处理

日前,經佳木斯市委批准,佳木斯市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在東風區東興城棚戶區改造項目徵收工作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東風區人大常委會原主任董志軍、原副主任王勇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給予東風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志明(無黨派)開除公職處分。

經審查,董志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監管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及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在負責東風區東興城棚戶區改造項目徵收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與他人共謀,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涉嫌貪汙犯罪;通過提高他人房屋徵收補償額度、工作中給予他人關照等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涉嫌翫忽職守犯罪;明知他人企業房屋徵收檔案材料存在問題,仍然讓下屬工作人員將材料通過審查,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經審查,王勇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禮品禮金,向他人贈送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索要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幫助他人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建、房屋徵收過程中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經審查,宋志明違反國家公職人員的廉政規定,向他人索取財物,存在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房屋徵收過程中為他人騙取房屋徵收補償款,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屋徵收補償過程中提供幫助,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涉嫌翫忽職守犯罪。

董志軍、王勇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宗旨意識淡化,理想信念喪失。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將手中的權力當作為他人謀取私利、大肆斂財的工具,任性用權,僭越底線,嚴重損害黨和政府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其二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宋志明身為領導幹部,違反國家公職人員的廉政規定、家庭美德等,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宋志明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反腐」佳木斯市东风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志军等3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处理

董志軍簡歷

董志軍,男,漢族,1960年2月生,黑龍江佳木斯人,1982年9月參加工作,198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吉林工業大學農業機械工程系農機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學學士學位,助理工程師。

1978.10—1982.09 吉林工業大學農業機械工程系農機專業學習

1982.09—1986.03 省農墾科學院農業工程所助理工程師

1986.03—1988.03 佳木斯市委農工部幹事

1988.03—1992.06 佳木斯市監察局一科監察員

1992.06—1995.08 佳木斯市監察局三科副科長、副科級監察員(其間:1992.09-1994.09掛職市鼓風機廠副廠長)

1995.08—2002.02 佳木斯市紀委監察局正科級檢查員、監察員

2002.02—2006.05 佳木斯市紀委監察局檢查監察三室副主任

2006.05—2009.03 佳木斯市東風區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9.03—2011.11 佳木斯市東風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11.11—2016.12 佳木斯市東風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15.03—2016.06兼任佳木斯市東風區東興城棚戶區改造項目徵收指揮部總指揮)

2016.12— 佳木斯市東風區人大常委會正處級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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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智簡歷

王勇智,男,漢族,1970年12月生,黑龍江綏化人,1989年12月參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89.12—1993.11 佳木斯市第二建築工程公司混凝土構件廠工人(其間:1990.09—1992.12佳木斯廣播電視大學財會專業大專班學習)

1993.11—2005.03 佳木斯市東風區房產處出納員

2005.03—2007.05 佳木斯市東風區房產處副主任(副科級)

2007.05—2009.07 佳木斯市東風區房產處主任(正科級)

2009.07—2010.07 佳木斯市東風區建設局副局長

2010.07—2013.02 佳木斯市東風區建設交通和環境衛生管理局副局長

2013.02—2016.12 佳木斯市東風區建設交通局局長

(2011.09—2015.01吉林大學土木工程專業本科班學習)

2016.12—2018.04 佳木斯市東風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04 免職

「反腐」佳木斯市东风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董志军等3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处理

宋志明簡歷

宋志明,男,漢族,1962年3月生,黑龍江佳木斯人,1980年10月參加工作,無黨派,哈爾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

1980.10—1981.07 佳木斯市城建局測量工人

1981.07—1985.01 佳木斯市城市勘測設計院技術員

1985.01—1987.01 佳木斯市煤氣工程指揮部集資辦幹事

(1983.03—1985.09佳木斯市教育學院中文專業學習)

1987.01—1989.01 佳木斯市規劃設計院行政科幹事

1989.01—1992.07 佳木斯市委統戰部幹事

1992.07—1999.09 佳木斯市委統戰部經濟科副科長

1999.09—2002.03 佳木斯市委統戰部主任科員

2002.03—2005.04 佳木斯市委統戰部經聯科副科長、海聯秘書長

2005.04—2009.03 佳木斯市委統戰部經聯科科長、海聯秘書長

(2004.10—2007.05哈爾濱理工大學國際經濟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2009.03—2018.04 佳木斯市東風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04 免職

(佳木斯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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