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愛得多熱烈,
過後的痛苦會加倍難熬。
凌晨醒來,
一睜眼,就發現”他確實不在了。“
就像是無法改變的宿命,無論在怎麼哭、怎麼吵、怎麼鬧,他甚至都不會回頭了。
是涼到血液裡,窒息到心底的悲傷感,
是溺水之後無力掙扎的絕望感。
原來生活是真的有因果的。
當初笑得多甜,現在哭的就有多傷。
你在身邊的時候,沒羨慕過任何人,
分開了,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難受的人。
直到有一天,
自己也能假意微笑、假意有興趣,假意喜歡,才發現,這世上原來許多這樣的人。
他們也有故事,
也有不能提及的過往,
他們也熬過了最難熬的日子,大部分都沒辦法毫無保留的提起勇氣再去愛另一個人。
就那樣分手的而言,那不是兩個人感情的結束,是一個人單方面終止的結果,而另一方還深陷其中,只能靠自愈了。
這時候才會相信:當一個人不愛你時,那便是真的不愛你了。
自此你的哭泣不再起作用,你的撒嬌也不再起作用。連你在他面前呼吸、喝水,他也覺得是錯誤的。
於是,人們深深的畏懼了,
是曾經掉落過陷阱的下意識自我保護感,再不敢愛,也再不能愛。
可是,生活不會讓你停止,也不會放過每一個怕痛的人。
《馬太福音》25章29節說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
生活只會讓你一無所有,和滿載而歸。
所以比起痛苦,不如去掉不敢愛的枷鎖,賭一次,無懼痛楚,反正痛的日子都經歷過了。
也許,下一個人也是愛我們到骨子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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