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阿敏偷稅案過去20年了 她爲何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聽過毛阿敏唱的《渴望》《同一首歌》《思念》等歌曲嗎?

毛阿敏偷稅案過去20年了 她為何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毛阿敏

毛阿敏為人所熟知的身份是歌手,但她身上還有不得不說的故事——偷稅案。20年前的今天(1998年9月28日),新華社播發的一條電訊引起國人的極大關注:毛阿敏偷稅案調查終結。

報道稱,稅務機關調查證實: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間,與8個演出承辦單位扣繳義務人共同偷稅事實成立,依據《稅收徵管法》第四十條規定,稅務機關擬對毛阿敏處以所偷稅款3倍的罰款,共計81.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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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出版社推出的披露毛阿敏偷稅案的書

而這已不是毛阿敏第一次捲入“稅案風波”。1989年,26歲的毛阿敏事業正如日中天,卻被曝在黑龍江演出時偷稅漏稅近4萬,引起全國公憤。她因此被罰款60多萬元,演藝事業也暫時中斷,幾度想要自殺。

她說,自己按照當時“所有人”的做法去做,“別人沒有問題我想我也沒有問題”。稅款本應由扣繳義務人(演出主辦單位)代扣代繳,她稱出事後他們把責任都推在她身上。栽了一次跟頭後,她說自己開始在稅款問題上很謹慎,要求演出主辦單位提供稅單。

至於1998年這次重栽跟頭,毛阿敏對此一直緘默不語,唯一一次談及此事說是“讓別人鑽了空子”:相熟的朋友邀她做演出,她索要稅單時對方保證會替她一分不少繳納稅款,她就作罷,結果出了問題。“大部分(稅單)是給我的,有那麼幾次沒有,就那麼幾次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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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阿敏早期演出照

這次“稅案風波”比1989年那次輿論壓力更大,毛阿敏選擇遠走異國他鄉,在海外漂泊了4年。後來,她實在想家……

2000年,毛阿敏繳納了自己的81萬罰款,並替演出商補繳了近57萬元稅款,取得全部完稅憑證,終於回家了。“飛機降落的一瞬間,我是很感慨的。我走的時候跟自己說,我永遠也不想再回這個地方了。回來的時候,我跟自己說,原來我最愛的還是這個地方。”

毛阿敏說,在海外的這4年是她人生髮生改變的4年,“對事業無所求了。”回國復出後,她有了家庭、孩子,自稱是一名“全職媽媽”,唱歌成了副業。近年來,毛阿敏已較少公開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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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毛阿敏(中)受邀參加綜藝節目《花兒與少年》第二季

明星因偷稅漏稅被判罰的案例時有發生,他們大多都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其中,劉曉慶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因數額巨大,她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入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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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媒體對劉曉慶偷稅案的報道

此外,臺灣藝人吳宗憲、林志玲、任賢齊、蕭薔等也曾陷偷稅漏稅風波。

吳宗憲可謂是涉案次數最多的明星。稅務部門從2000年度盯上吳宗憲旗下事業,其中僅2000年和2001年就有6件稅款案進入訴訟程序,全部敗訴。2003年吳宗憲被曝漏繳稅款1千多萬新臺幣,遭限制出境;2004年因漏繳百萬稅金再度被限制出境;2006年年底,吳宗憲旗下兩家公司再度被曝漏稅,補交稅金高達1080萬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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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2008年年初,林志玲因涉嫌報稅不實,遭臺灣國稅局要求補稅及罰款共近千萬元臺幣。

2008年,任賢齊因10年前拍攝《笑傲江湖》時未將327萬新臺幣片酬納入所得報稅,又漏報公司業務報酬690萬新臺幣,被臺灣有關部門要求補稅和交罰款共計414萬新臺幣。雙方鬧上法庭,最終法院裁判任賢齊方面補稅265萬新臺幣,罰款149萬新臺幣。

綜合:《金陵晚報》《南方週末》《南方人物週刊》、人民網、中國之聲、魯豫有約、AI財經社、中國新聞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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