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报告④」强化监督,满足党和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要求

强化刑事侦查审判监督。在全省率先出台刑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28条规定”,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48人,监督撤案144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265人,追加起诉629人。对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74件。坚持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共列席26次,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8件。

「向人民报告④」强化监督,满足党和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要求

“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召开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持续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3512件。对在刑事诉讼中不需要一直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认真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70名犯罪嫌疑人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监管单位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案件694件。全面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修武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察院评为规范化检察室,其余9个派驻检察室被省检察院评为规范化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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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孟国祥 视察监管场所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和提出抗诉125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348件。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加强配合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规定》,支持和监督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自2017年7月1日正式确立该制度以来,共立案52件,办理诉前程序45件,通过办案挽回国有财产和权益直接损失2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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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检察建议

还百姓清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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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谢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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